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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扶持条款 促进私募基金业发展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19-05-24 17:00
  

政策解读之《关于支持私募基金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私募基金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是对《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股权投资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政策进行梳理整合,并对《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私募证券机构发展的通知》政策进行吸收合并,结合“晋金私募汇”项目需求,起草而成。

  该《意见》对私募基金业有了更进一步的支持,且适用对象进一步拓宽,从财政奖励、经费支持、资源对接等三方面给予政策扶持,促进私募基金业发展。

  政策亮点

  创新扶持条款加大扶持力度

  《意见》加大了支持力度,私募基金在晋江缴纳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或自然人合伙人个人所得税),其中贡献奖励按三个层次税档分别加大奖励力度,最高奖励比例达38%,高于泉州奖励比例36%;办公用房补贴、购房补助达4.5%;对私募基金管理机构高管个税,最高奖励地方留成100%。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政策创新扶持条款。“投资奖励上,除了按投资总额的1%给予奖励,最高1000万元外,新增引导新兴产业企业迁入晋江市,之前的投资同样享受奖励。”晋江市金融工作局工作人员介绍,此外,举办有一定影响力的基金产业相关商业活动,可申报补助支持;基金小镇第三方运营机构,招商引入达到一定规模后,给予500万元一次性奖励。据悉,基金小镇是指通过政府主导设立,按照市场化运作机制运营,打造的软、硬件环境吸引各类创业投资基金(VC)、私募股权投资基金(PE)等相关金融要素的聚集区,快速形成产业集聚效应。

  同时,《意见》指出,私募基金和第三方机构可分享上市后备企业和挂牌后备企业资源库信息和投融资信息。股权投资企业所投资的企业可优先纳入上市和挂牌后备企业资源库,并优先上报列入泉州和省重点后备企业名单。

  部门解读

  活跃私募基金业促进经济发展

  晋江市金融工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鉴于《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股权投资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于2017年12月出台后,晋江于2018年年底开启了百亿级“晋金私募汇”项目,随着项目的迅猛发展,原有政策规定已不能适应形势的发展,“结合原有两份政策及‘晋金私募汇’项目需求,起草的《意见》将促进私募基金业发展作为促进产业优化升级的一项重要战略举措,充分发挥私募基金业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

  据介绍,《意见》鼓励创设基金小镇,取消了“2000万元实缴和100万元纳税额”才能享受政策的门槛,新增了证券类投资基金高管个税奖励政策,支持相关基金业商业活动,发展私募基金业生态。

  “当前晋江的私募基金业发展水平已落后于晋江的经济体量和地位,此次及时印发出台《意见》,培育各类创业投资基金(VC)、私募股权投资基金(PE)、创投孵化器、天使投资、产业投资、并购基金、风险投资等,将引导更多社会资本进入私募基金领域,对晋江经济发展具有深远意义。”该负责人表示。

  利益相关方

  打造更好私募基金环境

  “《意见》修改后进一步提高了政策对私募基金扶持的精准性和实效性。”作为晋金私募汇的首期合作机构的兴业证券,其晋金私募汇项目负责人张弦表示,《意见》的扶植政策涵盖股权类投资基金、证券类投资基金,有利于推动晋江市建设多层次资本市场,充分发挥好证券投资、股权投资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与此同时,《意见》丰富了现有的人才政策体系,有利于实现晋江市金融专项人才数量的飞跃,提升晋江人才竞争比较优势。

  张弦指出,《意见》中股权类投资基金投资奖励政策取消了“2000万元实缴和100万元纳税额”才能享受政策的门槛,“这项政策对激发股权类投资基金积极性无疑是一大利好,会吸引更多私募基金来晋江设立。”同时,张弦也指出,证券类投资基金高管新增了和股权类投资基金高管一样的个税奖励政策,有利于进一步吸引证券投资基金专业人才。

  (记者_柯雅雅 董严军)

标签:扶持|私募基金
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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