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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市强化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管举措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19-07-19 09:53
  

  晋江新闻网7月19日讯 记者从晋江市应急管理局了解到,自《泉州市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管工作督长制》施行起,晋江市安办积极组织各部门各辖区根据部门职责、属地原则、按时依规、从严组织对全市危险化学品经营、液氨使用、城镇燃气、港区储存等四大行业领域17家重大危险源企业,开展16场次的安全检查工作。

  领导带队查,市政府分管领导、部门、乡镇(街道)主要领导作为重大危险源企业督长、副督长,亲自带队,深入企业一线,听取企业负责人介绍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工作汇报。现场实地查看,检查安全管理自查自纠、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亲自要求,逐项对照企业现场查找的问题提出解决思路和目标,确保检查取得成效。

  部门为主管,部门作为行业主管,根据重大危险源企业分布的不同行业,从行业普查、评估辨识、备案登记、台账建档方面,全面掌握重大危险源基础情况。检查问题落实整改情况,违规违法立案处罚情况,通过督长制工作的常态化运行,严格执法办案制度,确保检查力度不减。

  专家指导做,结合社会化服务工作的不断深化,督长制检查配备专家随行。发挥专家的专业指导作用,针对企业存在的问题,及后续的整改方式方法,结合企业的生产、经营实际,提出合理的、可操作的问题解决方案,辅助政府、企业两者共同把企业的安全生产管好、做好。

  (记者_陈维曦 通讯员_骆毓鹏)

标签:重大危险源
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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