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台海资讯 >>正文

台湾2016迈入电子支付元年 业者望之却步无人开业

www.ijjnews.com   中国新闻网  2016-01-04 15:47
  

  看好电子支付发展潜力,银行积极与各方业者合作,企图掌握最大的商机。(图自台湾“中时电子报”)

  据台湾“中时电子报”报道,台湾2016迈入“电子支付”元年?拿到电子支付许可执照的业者,至今没人敢开业。周末举行的第2场“大选”候选人辩论,宋楚瑜抨击台湾第三方支付落后大陆10余年,“金管会”立刻发稿澄清,指出法令早已开放,但实际情况是法规设下两大障碍,业者望之却步。

  电子支付业者昨指出法规两大痛点,分别是:法令规定买卖双方必须是同一家电子支付机构的会员,以及储值需用现金,无法刷卡或从银行转到虚拟账号。

  “这太不合理了!假设我要在某家网络平台购物,除了是平台会员,还要成为智付宝、欧付宝或乐点会员才能刷卡,消费者谁想加入2个会员这么麻烦?”相关业者指出,原本第三方支付还不必这么麻烦,申请电子支付许可执照后,反而遭到法令绑手绑脚。

  另外,业者也抨击,“金管会”高喊要减少民众使用现金比例,法令却不准从银行帐户把钱拨入电子虚拟账号储值。相较大陆的支付宝可通过各家银行网络系统,直接把钱转入支付宝,台湾的电子支付账号储值必须经由ATM转账、或是到便利商店缴费,无法一气呵成在网络上完成。

  由于对第三方支付产业态度保守,前“金管会主委”陈裕璋因此下台,推动第三方支付专法,成为现任“金管会主委”曾铭宗主要工作之一。这部后来定名为“电子支付机构管理条例”的法案,在制定过程中,曾交给银行公会主导,引发PC home董事长詹宏志不满。

  几经波折,“电子支付机构管理条例”去年上路,原第三方支付业者如欧付宝、乐点、智付宝等陆续提出业务申请,相继拿到营业许可。官员高调期许今年是“电子支付元年”,讽刺的是,3家业者现在却没人敢开业。第三方支付业者努力争到一部专法,现况竟是退回原点。

  业者直言,以第三方支付业者身份,让“经济部”管辖,情况是低度管理,拿到执照变成电子支付业者,却让“金管会”高度管理,怎么做生意?

标签:电子支付
稿源: 中国新闻网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5088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