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台海资讯 >>正文

台湾男子买凶杀大陆妻子失败 自首获原谅

www.ijjnews.com   中国新闻网  2014-08-26 09:59
  

  据台湾“今日新闻网”报道,台湾新竹县35岁陈姓男子因不满大陆妻子个性过于强势,常和母亲发生摩擦,竟趁妻返回江苏老家时,用网络聊天室雇用杀手杀妻。

  据媒体报道,新竹县35岁陈姓男子5年前自大陆江苏省娶一名27岁大陆妻子,两人育有一子,然而婆媳关系相当不和睦,大陆妻子周女士常和婆婆发生激烈摩擦,偶时还会口出恶言中伤婆婆,让陈姓男子不满许久,夫妻感情出现裂痕。

  去年间9月和陈姓男子大吵一架后,周女士径自返回江苏老家,拒绝回台,陈姓男子对此大为不满,竟利用网络聊天室“买凶杀妻”,酬劳是10万人民币。

  大陆杨姓男子表示愿意受雇,在今年3月间伙同田、郑两男子前往周女士老家欲犯案,然而两人身上未携凶器,禁不起周女士的犀利盘问后,竟拔腿就跑,事后3人还遭公安逮捕。

  陈姓男子见事迹败露,今年3月主动向新竹检方自首认罪,而周女士大度原谅曾对自己起杀机的丈夫,目前双方已和解,陈姓男子遵守承诺搬离家中,与妻另在新竹租屋同住。

  法院因陈姓男子坦承犯行,获妻子原谅,依杀人未遂罪从轻判处,判3个月徒刑,缓刑三年。

标签:买凶|失败|杀妻|原谅
稿源: 中国新闻网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5088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