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台个人游再有7城市今启动 开放城市已达26个
大陆居民赴台个人游第三批13个试点城市之中,石家庄、长春、合肥、长沙、南宁、昆明和泉州7个城市定于今天(28日)启动。至此,开放赴台个人游的大陆城市达到26个。
开放城市达26个 赴台个人游人次再创新高
经两岸协商,大陆居民赴台个人游开放沈阳、郑州、武汉、苏州、宁波、青岛、石家庄、长春、合肥、长沙、南宁、昆明和泉州等13个城市为第三批试点城市。13个城市中,沈阳、郑州、武汉、苏州、宁波、青岛等6个城市已于6月28日正式启动。
2011年6月28日,大陆居民赴台个人游正式启动,第一批试点城市为北京市、上海市及福建省厦门市;同时开放福建居民赴金门、马祖、澎湖地区个人游。
2012年赴台个人游扩大开放,增加开放10个试点城市,分别为成都、天津、重庆、南京、杭州、广州、济南、西安、福州、深圳,年内分两阶段实施。
迄今开放赴台个人游的26个大陆城市,其中包括四大直辖市和16个省会城市,涉及大陆东中西部。至此,约一半左右的大陆省级区划有城市开放赴台个人游。
2012年,大陆居民赴台263万人次,同比增长42.6%,其中旅游197万人次,团队游178万人次,个人游19万人次。今年1月1日至8月15日,大陆客赴台个人游数已约27万人次,远超过去年全年的19万人次。
台湾观光部门最新统计显示,8月赴台人数有望达到4.6万人次,再创历史新高。而新开放城市的个人游人数,将在9月以后日渐明显。
两岸双方未来规划:扩大规模 提升品质
今年7月18日,大陆居民赴台旅游开放满五周年。两岸双方都希望未来赴台游能更为便利、扩大规模、提升品质。
国家旅游局副局长、海峡两岸旅游交流协会执行会长杜江6月表示,随着赴台游市场逐步发展,服务品质、安全保障已成为两岸关注热点。
他说,4月25日旅游法正式出台,从行业监管角度对提升赴台游品质等起到积极推动作用。台湾旅游主管部门出台了“优质行程审查作业要点”等多项举措,希望两岸业界继续携手,共同提升赴台游品质,更好地为两岸民众谋福祉。
依据《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管理办法》和《旅行社条例》的有关规定,海峡两岸旅游交流协会新增47家出境旅游组团社为第五批指定经营大陆居民赴台旅游业务旅行社,并自8月6日起执行。
台湾行政机构今年年初通过的“旅行业接待大陆地区人民来台观光旅游优质行程审查作业要点”,在5月1日正式实施。
从今年4月起,台湾观光部门将大陆客团游客平均每天配额从现行4000人调高到5000人次,个人游则由现行1000人增加为2000人次,加重自由行比例,提高旅游质量。
台旅会北京办事处近来全力在大陆营销“住宿有保障”、“餐食有保障”、“观光有保障”、“乘车有保障”、“无购物压力”、“无自费活动”等6大保障措施,强调赴台旅游高质量行程。
此外,台湾各县市与大陆最大线上旅游网站共建旅游资讯平台,合作推展品质旅游及个人游。台旅会也积极与大陆各大网络搜寻引擎、购物网站、社群网站、旅游网站、网络银行、百货商场等在线宣传平台多方面合作,吸引大陆游客到台湾各地个人游。
大陆居民赴台手续更便利 个人游可入台“一年多签”
自7月起,公安部推出往来台湾手续便利措施。符合条件的内地居民可以在暂(居)住地就近提交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申请。60周岁(含)以上老人可以在暂(居)住地就近提交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申请。内地居民可以在暂(居)住地就近提交换发、补发往来台湾通行证以及再次赴台相同种类签注申请。
自8月起,台湾方面开始实施便利大陆人士入台的两项政策:符合条件的赴台个人游大陆旅客可申办入台证“一年多签”;大陆文教等优秀专业人才可一年多次入台。
台湾方面规定,赴台个人游的大陆游客要“一年多签”必须符合两种条件之中的一种:1、最近12个月内曾赴台个人旅游2次以上,且无违规情形;2、持有经大陆核发往来台湾之个人旅游多次签。
台湾内务部门7月30日修正发布“大陆地区专业人士来台从事专业活动许可办法”,对于大陆优秀教育、艺文及大众传播等专业人才赴台从事专业活动者,增订可发给一年效期之多次入出境许可证之规定,于8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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