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一男子不满遭责骂而砍杀女恩人 被判无期徒刑
www.ijjnews.com  人民网 2013-07-26 09:55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湾一名因案入监服刑的范姓男子出狱9个月后,不满遭责骂而杀害照顾他的妇人并抢走财物。台湾“最高法院”今天判范男无期徒刑定谳。
根据法院判决书指出,因案入监服刑的范姓男子于2010年12月16日出狱后,因居无定所,暂居在新竹县峨眉乡一处桥下,因而认识住在附近的一名80多岁曾姓妇人,昵称她“阿婆”。
范男经常受雇在曾妇的菜园、果园除草整地,赚取工资或换取食物。但范男于2011年9月却仅因挖土整地时,遭到曾妇责骂生活邋遢、像流浪汉,就心生不满,持柴刀挥砍曾妇,随后抢走对方的腰包,搜刮2万余元新台币。曾妇送往医院后死亡。
法院一审认为,曾妇仅是81岁、身高149公分的老妪,案发当天中午还煮面给范男吃。范男手段凶残,依杀人等罪判处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二审审理后,改依强盗杀人罪,仍判处范男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全案经台“最高法院”驳回上诉定谳。(中国台湾网周剑)
标签:无期徒刑|最高法院|褫夺公权|中国台湾|居无定所
分享到:
相关新闻
- 台湾学者:民进党应承认“九二共识”2013/07/25
- 亚太财富达百万美元者 每35人中就有一个台湾人2013/07/25
- 台湾教授:狂犬病疫情恐已全台扩散2013/07/24
- 怨老公太爱马拉松轻视儿子 台运动情侣离婚收场2013/07/23
- 20年前诱杀儿童焚尸 台一企业老总被判15年半2013/07/13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5088286。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5088286。
活动抢先看
热点新闻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