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闽南要闻 >>正文

全省率先 泉州市出台药店星级管理办法

www.ijjnews.com   泉州晚报  2022-12-06 16:18
  

  记者从泉州市医保局获悉,日前,泉州市在全省医保系统率先出台《泉州市医保服务站星级管理规定》《泉州市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星级管理规定》,进一步加强医保服务站、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等涉及医疗保障服务领域管理,通过服务规范、服务建设、服务环境等方面量化评星定级,并设置奖励措施,充分调动医保服务人员积极性,提升医疗保障全领域服务水平。

  日前,在丰泽区一家连锁药店,丰泽医保分中心的工作人员根据服务管理、服务环境、服务满意度和奖励服务等五个项目17条检查内容给药店打分。该药店改造后,增设了慢性病服务管理区,为顾客提供免费的药师咨询和血压血糖测量服务。同时在药店显眼位置设置医保公众号二维码,让市民能及时扫码了解最新医保政策。

  泉州市医保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医保服务站和零售药店的星级评审都设置了考核内容及相应的评分标准,按分值高低划分不同星级,星数越多代表等级水平越高、建设标准越高。泉州医保部门已将全市医保服务站全部纳入星级评定范围,医保服务站定星后,由市医保中心于次年1月份公布评定结果,统一制作星级标牌并授牌。零售药店则根据综合评定,达到一定星级标准的,将在年底授予星级标牌,次年年底再根据日常监管、专项检查等情况对各药店进行复核,之后会对星级进行动态调整。对连续3年星级等次在四星级及以上的药店,可享受取消年度考核保证金、免除年度考核、奖励连锁药店新增一家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名额等激励措施。

  此次医保部门创新制定出台医保服务站和定点零售药店星级管理办法,通过开展星级示范点创建,引导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定点零售药店、提供经办服务的商业保险公司,增强服务意识,深化医保领域“放管服”改革,提高管理精细化程度和便民服务水平,将打造一批医保经办服务示范窗口(点),不断提升参保群众获得感。

  (记者 许奕梅 通讯员 王月清)

标签:医保局|药店|星级管理办法
稿源: 泉州晚报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5088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