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文体娱乐 >>正文

三星堆祭祀坑年代确认为商代晚期

www.ijjnews.com   北京青年报  2022-06-15 16:37
  

  6月13日,四川省文物考古研究院在四川广汉市公布了三星堆遗址新一轮考古成果。从2020年再次启动发掘至今,三星堆新发现的6个祭祀坑的考古发掘进入收尾阶段。6个“祭祀坑”目前共出土编号文物近13000件。本次发掘的若干新器物显示出三星堆遗址与国内其他地区存在的密接文化联系。

  祭祀区发掘面积1834平方米

  三星堆遗址位于四川省广汉市三星堆镇,成都平原北部沱江支流湔江(鸭子河)南岸。遗址分布面积约12平方公里,核心区域为三星堆古城,面积约3.6平方公里,是四川盆地目前发现夏商时期规模最大、等级最高的中心性遗址。

  在三星堆遗址考古发掘阶段性成果新闻通气会上,据介绍,2020年至2022年,祭祀区共计开展发掘面积1834平方米,基本确认了祭祀区大致呈西北—东南走向的长方形分布范围,与北侧紧邻的三星堆城墙平行,面积将近1.3万平方米。祭祀区内分布的商代遗存均与祭祀活动有关,包括1986年发掘的1号坑、2号坑以及本次新发现的6座坑,在8座坑的周边分布着矩形沟槽、小型圆形或矩形祭祀坑,以及南侧的灰沟、西北部的建筑。西北部的建筑平面呈长方形,面积仅80余平方米,建造程序复杂,因紧邻区域分布着相似的建筑,故该建筑很有可能属于大型建筑群的一部分。

  此外,祭祀区之外的区域以及祭祀区叠压的早期堆积均发现居住遗存,夹杂较多灰烬、烧土颗粒和破碎陶器,被祭祀区叠压的居住遗存年代最晚距今约3800-3700年,祭祀区之外且叠压祭祀区的居住遗存,年代最早距今约3000年。

  文物清理及保护同步进行

  在新发现的6个祭祀坑,截至2022年5月,3、4、5、6号坑已经结束野外发掘,其中3、4号坑进入整理阶段,5、6号坑正在开展实验室考古清理,7、8号坑正处于埋藏文物提取阶段。

  在出土文物方面,6座坑共计出土编号文物近1.3万件,其中相对完整的文物3155件。其中,7号坑出土706件,8号坑出土1052件,7号坑的龟背形网格状器、铜顶璋龙形饰等,8号坑的金面罩铜头像、顶尊蛇身铜人像等都是较为典型的文物。

  随着考古现场发掘的持续进行,目前,出土文物清理及保护工作也在同步进行。整理阶段,经过精细、规范化清理和可逆物理固型,使大口尊、圆口方尊、顶尊跪坐人像、顶坛跪坐人像、扭头跪坐人像及金面具、金面罩等一批“重量级”器物实现“站立”并面向公众展出。目前已经清理青铜器77件、玉石器120件、金器44件、象牙678根(段)、象牙雕刻残件46件。

  “祭祀坑”埋藏年代有结论

  据了解,三星堆遗址祭祀区相关的多学科研究成果丰硕。初步确定了4号坑灰烬层包含物类型,运用显微观察、高光谱和微纳CT分析,初步判断4号坑灰烬层没有明显分层;4号坑灰烬层中发现了竹亚科、楠属、少量碳化稻等植物,其中竹亚科占90%以上,该结果对研究四川盆地同时期环境具有重要意义。6座坑提取碳十四测年样品近200个,经过贝叶斯统计树轮校正计算明确几座坑的埋藏年代大概率落在公元前1150年至公元前1000年的范围之内,属商代晚期,为研究几座坑的年代关系提供了科学依据。

  考古队对近200个样品进行了碳十四测年,测年数据集中在公元前1131年至公元前1012年,出土陶尖底盏、陶高领罐、陶敛口瓮等与金沙遗址兰苑地点同类器物形制近似,可知除了存在打破关系的5号坑和6号坑年代稍晚之外,其余几座坑的埋藏年代一致,为商代晚期,距今约3200年至3000年,解决了过去三十年来关于“祭祀坑”埋藏年代的争议。

  此外,本次发掘的若干新器物显示出三星堆遗址与国内其他地区存在的密接文化联系,例如3号坑、8号坑发现的铜尊、铜罍、铜瓿为中原殷商文化的典型铜器等。神树、顶尊跪坐人像以及大量龙形象器物则表明三星堆遗址的使用者在自身认同、礼仪宗教以及对于天地自然的认识与国内其他地区人群相近,无疑确切表明三星堆遗址所属的古蜀文明是中华文明的重要一员。

  (文/记者 李铁柱)

标签:三星堆|祭祀坑
稿源: 北京青年报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5088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