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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者严处!晋江发布第48号通告!举报电话公布!

www.ijjnews.com   晋江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04-19 19:52
  

晋江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

〔2022〕48号

为进一步筑牢联防联控、群防群控安全防线,巩固我市疫情防控成果,确保复工复产复商复市安全有序,现就落实疫情防控有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全市范围内各类市场主体(包括但不仅限于各大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酒店、商超、农贸市场、专业市场、商业楼宇、商业综合体、餐饮单位、中介机构、五小店铺、个体诊所、民营医院、银行、邮政快递、公交客运单位等)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对进入本单位的员工、外来人员(特别是车辆司乘人员)一律严格检查72小时核酸检测证明、健康码、行程码,发现健康码异常或有14天内中高风险地区行程轨迹的人员,要立即报告属地镇(街道)、经济开发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联络举报电话附后)。

二、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要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值守,确保联络电话24小时畅通;对涉疫有关举报和情况反映,要第一时间会同有关部门、村(社区)等组织规范处置,并及时上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

三、各行业主管部门、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要加密加强常态化督导检查,对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责任主体予以停业整顿,并依法依规追究法人代表和主要责任人法律责任。

晋江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4月19日

标签:疫情防控|通告
稿源: 晋江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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