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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房季”到来 收房别大意 这些坑不要踩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20-05-28 18:32
  

  进入5月份之后,晋江不少地产项目将陆续交房。作为购房者,特别是第一次买房的新手,买房前需要做好前期准备,而交房时更不能大意。

  那么,交房时应该注意哪些事项呢?特别是受疫情影响,今年不少项目延期交房,购房者收到地产开发企业延期交房通知又该如何处理,避免自己的正当权益受损?

  建议一 先验收后交房

  据了解,一些开发商在约定交房期仍达不到法定的交房条件,或房屋或配套存在质量瑕疵,为了转嫁风险,规避责任,利用购房者急于收房入住的心理,要求购房者先签收钥匙,签署入伙协议书,然后再进行验房。

  福建一脉律师事务所律师李耿佳介绍,还没验收就办理交房手续,一旦出现交房纠纷,购房者就难以追究开发商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还常常造成房屋或配套设施的质量瑕疵和保修维修的责任不明。

  实际上,开发商虽然按合同约定时间把房屋交给了购房者,但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17条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不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因此,由于交房时不具备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的交付条件,其所谓的交房不能产生法律上的交付,购房者有权拒绝交房,开发商已构成实际上的逾期交房,应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

  “建议购房者在交房前要做好验收。”从事装修行业的杨先生介绍,验收具体内容包括,所交付的房屋是否是您所购买的房屋,其结构设计是否和原图相符;房屋质量是否合格、门窗是否与合同约定相符;水电气等附属配套设施是否按合同到位;其他合同中约定的项目做得如何等。

  建议二 交纳相关费用需留心

  在交房时,购房者可能面临乱收费的风险。

  李耿佳介绍,交房时,购房者需要缴交一些费用,例如物业管理费、装修保证金、装修垃圾清运费等。对于物业管理费的收费标准,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开发商在签订买卖合同时已选聘了物业管理企业的,购房者应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管理合同。

  还有可能出现一种情况,开发商口头承诺低标准物业收费但没有书面协议,交房前后与物业公司签署收费标准高于口头承诺的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前期管理)。

  对此,李耿佳建议,碰到这样的情况,购房者可以向物价部门投诉或者直接诉讼或仲裁以要求价格标准一致。对于物业费上涨,如果能收集到充分证据证明开发商曾经作的口头承诺(如合法录音等),可以要求开发商遵守承诺或补贴差价。

  建议三 签协议需谨慎

  在交房时,购房者还需警惕,一些开发商利用购房者急于收房或疏于防范而设置圈套,在办理交接时要求购房者签署对购房者不利的协议或条款。

  “协议或者条款,购房者需要逐条看清楚,再决定是否签署。”李耿佳提醒,协议一旦签署,就具备法律效力,放弃的权利也难以再追回。交房是开发商根据合同和法律应履行的义务,在没有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的情况下,开发商没有权利提出新的交房条件,购房者对此类协议或条款有权拒绝签署。

  延伸阅读

  提醒:疫情期间遇延期交房应该注意这些问题

  由于今年受疫情影响,不少开发商延期交房。针对这个购房者关注的问题,李耿佳提醒,购房者应该关注地产开发企业的正规通知、房管部门政策以及具体延期时间,并注意关注房屋质量等问题,避免自身合法权益受损。

  “首先,关注地产开发企业是否发送通知文件,如地产开发企业以不可抗力主张免责,则必须事先将不可抗力情况、受不可抗力的影响程度以及下一步采取的举措等通知购房者,否则购房者可以主张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李耿佳介绍。

  其次,购房者需要关注房屋所在地政府发布的相关文件。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对于异地购房者来说,应关注房屋所在地政府发布的相关文件。“不论地产开发企业是否在通知中援引当地政府文件,购房者均应主动查找并关注两类政府文件,一是在疫情防控措施涉及企业停工方面的文件;二是企业迟延复工方面的文件。”李耿佳介绍。

  李耿佳还介绍,第三,消费者一定要关注地产开发企业通知迟延交房的期限。从目前众多地产开发企业发布的通知来看,绝大部分未明确迟延交房的期限,购房者应持续关注,保持通信顺畅,以便及时接收通知。

  最后,还要关注延期交付房屋的建筑质量。因受疫情影响,工程停工可能会造成地产开发企业损失,建房成本可能会有所提高。为保障自身合法权益,购房者在地产开发企业交房时,应注意房屋是否验收合格,是否具备交付条件,避免因建筑质量问题导致自身权益受损。

  (记者_张清清、陈青松 采写)

标签:房产
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谢飞明陈子汉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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