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疫情影响推迟交房 开发商是否应承担违约责任?
“我买的房子原本合同上约定是年底交房。但开发商发通知,称受疫情影响要推迟。开发商是否应该承担违约责任?”这两天,收到开发商通知的业主郭先生心里存有疑问。
记者了解到,由于受疫情影响,原本计划今年交付项目的一些开发商,给业主发布了延期交房的告知函。对此,有的业主表示可以理解,也有的业主表示不能接受。
那么,受疫情影响推迟交房时间,开发商是否应承担违约责任?
部分开发商发布延迟交付告知
受疫情影响,今年晋江不少开发商工地延迟复工,各个环节推进延缓,房地产项目施工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
记者了解到,针对疫情带来的影响,一些计划今年交付项目的开发商已经提前告知业主,交付时间可能顺延。
2月份,位于晋江市区的某项目给业主发了一份告知。按照合同的约定,该项目计划于2021年1月1日前交付。在这份告知中,开发商表示,由于受到疫情的影响,很多建筑工人无法回到工作岗位,很多建筑材料不能正常生产,该公司也不得不延迟项目复工时间,由于该等不可抗力,无法按原定日期交付。由于疫情防控仍在紧要关头,现暂无法评估新的交付日期,该公司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依法合理顺延交付日期。
“碰到这样的突发情况,项目无法正常开发建设,开发商延迟交房可以理解。”业主蔡先生表示,在合理时间范围内,可以接受延期交房。
不过,也有业主表示,推迟交房打乱了他的节奏。“我原本是计划今年年底结婚,搬新房。如果推迟交房,今年内就没办法住新家了。”
“今年年初,由于受到疫情影响,工地停工了快两个月。”晋江某开发商的负责人表示,施工进度肯定受到影响。原本计划今年9月交付,现在也只能推迟了。
也有开发商表示,虽然疫情带来一些影响,但他们加快了施工进度,能确保在合同约定时间内交房。“此前,我们就已经做了提前交付的准备。整体工程去年年底就已经完成了。今年主要是在做绿化和地下室,所以,能按合同的规定按期交付。”晋江长兴路某项目的负责人表示。
多地规定 不得随意延长交付时间
记者了解到,受新冠疫情影响,不少开发项目推迟了交付时间。对此,全国多地也发布了相关规定,明确了延期交付项目的条件,鼓励房企加快开发项目建设速度,争取按期交付。在延期交付申请方面,要求开发商不得夸大疫情影响,随意延长交付时间。
4月13日,成都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印发相关通知明确,在该通知下发前已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且约定交付时间在2020年1月24日及以后的商品房项目,交付时间可顺延,原则上最长不超过3个月,买卖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本通知发布以后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合理确定交付时间。
4月14日,山东省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相关意见,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交付日期在该省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响应之后的开发项目,开发企业依据不可抗力的有关规定,根据开发项目受疫情影响延期复工、延期竣工等实际情况合理顺延交付日期。开发企业不得夸大疫情影响,脱离实际情况随意延长交付时间。对开发项目受疫情影响确需顺延交付日期的,开发企业在确定具体交付日期后,要主动告知购房人顺延交付日期,同时要向购房人说明疫情影响情况和确定顺延交付日期的依据,取得购房人理解。对购房人不接受顺延交付的,开发企业和购房人可以通过法律程序解决。
地产业内人士认为,随着疫情的减弱和房企融资环境的改善,房企的复工和开工等工作节奏会加快,这客观上使得部分房企的工程压力减少。多地政府鼓励按期交付,其实也是从购房者的角度出发,最大可能地保障了购房者的权益,防范因为房屋交付不及时而带来的风险。
律师:顺延交付需要在合理时间内
针对开发商受疫情影响确需顺延交付日期的问题,福建一脉律师事务所律师李耿佳表示,开发企业在确定具体交付日期后,要主动告知购房人顺延交付日期,同时要向购房人说明疫情影响情况和确定顺延交付日期的依据,取得购房人理解。对购房人不接受顺延交付的,开发企业和购房人可以通过法律程序解决。
那么,延期交付,开发商是否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李耿佳介绍,由于受疫情影响,导致建设工程工期滞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存在逾期交付房屋的风险。如约定的交房时间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期间,这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主张将交房日期顺延至疫情解除之后的合理时间,且无需承担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约定的交房日期是在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之前,房地产开发企业迟延履行后,即便后面发生疫情这个不可抗力,房地产开发企业是不能免责的,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记者_陈青松、张清清 采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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