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专题 >> 通告 >>正文

晋江市防控指挥部发布第15号通告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20-02-22 13:38
  

晋江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

工作指挥部第15号通告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进入关键时期,复工复产正有序推进。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分区分级精准施策十个“不放松”工作要求,进一步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家庭和个人防护不松懈。每个家庭和个人要养成良好的卫生和健康习惯,形成科学的生活方式。疫情未解除前,广大市民在公共场所应自觉佩戴口罩,做好手卫生等个人防护工作,不聚集、不聚会、不聚餐,不组织家庭聚集性活动。未佩戴口罩者,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得进入学校、敬老院、医院、车站、超市、农贸市场、广场、公园、小区、机关、社会机构等公共场所。

  2.村(社区)管控不松懈。村(社区)公共道路在保障人流、车流、物流畅通的前提下,要继续发挥村级健康管理服务点的作用,对进入本区域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和个人防护措施检查,未发现发热、干咳、乏力、胸闷等症状的,应予放行。要继续发挥村(社区)动员能力,运用小喇叭等形式加强日常宣教,广泛发动党员、志愿者、群众,加强网格化管理,群防群控、稳防稳控,加强社区及流动人员管控。

  3.公共场所管控不松懈。全市公园、广场、露天运动场所等有序开放,严禁在公共场所聚集、聚会、聚餐。各公共场所应当在入口处设置醒目提示,并要求入内者佩戴口罩后方可进入。

  4.住宅租赁管理不松懈。住宅租赁管理不影响正常租住与生活,对非疫情重点地区来晋(返晋)人员的正常租房,应按规定进行登记;有工作单位(企业)的,工作单位(企业)为其健康管理责任主体,出租房房东配合;暂无工作单位的,房东应配合所在村(社区)做好其健康管理工作。

  5.党员干部带头不松懈。全市党员及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要充分发挥带头作用,引导家属主动执行各项防护措施。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加强对本单位干部职工的宣传教育和监督管理工作。

  对不执行通告要求、不听劝阻者,由各相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依规处理。阻碍工作人员执行公务、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晋江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2月22日

标签:
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5088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