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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公安“三化”措施吹响服务企业复产复工冲锋号

www.ijjnews.com   晋江公安  2020-02-20 12:18
  

晋江市公安局根据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统一部署,立足本地工作实际,制定了服务保障企业复工复产12条措施。

一、简化企业办事程序

1.推行业务网上办理。疫情防控期间,户政、治安、交警等窗口部门更多地采取“网上办、掌上办、预约办”等方式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服务。对有紧急需求的企业、员工,提供治安、户政、出入境、车驾管等业务上门办或加急办服务,做到“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应办尽办”。“12345”便民服务热线设立专席为企业提供24小时咨询服务。

2.推行业务延期办理。户口迁移证、准迁证有效期的截止日在疫情防控期间的,户口迁移工作不受迁移证、准迁证本身有效期限制,群众可在疫情防控工作结束后,持迁移证前往公安机关正常办理户口迁移业务(不受有效期影响),准迁证过期需要更换的,公安机关将予以更换。居住证签注时间在疫情防控期间的,公安机关自动办理延期。驾驶人考试、满分教育、审验教育及车辆年审、上牌等推行延期办理。
3.放宽企业员工落户政策。疫情防控期间,将流动人口办理居住证时限由原来的20日缩短至10个工作日。企业员工携带单位用工合同,即可申请落户至单位集体户。单位未设立集体户的,落户至单位所在地辖区派出所公共地址。企业员工的配偶、父母和未成年子女申请办理随迁落户,能通过内部核查亲属关系的,无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材料。
4.开通办证“绿色通道”。疫情防控期间,对批量办理居住证的企业开通居住证办理“绿色通道”,由属地派出所提供预约上门服务。对企事业单位聘雇外国人办理就业类居留许可开通“绿色通道”,对持有工作许可的外国人提供“即到即办”服务。
二、优化企业复工环境
5.全力保障物流运输车辆通行。在疫情查控卡口增设物流运输“绿色通道”,对复工复产企业生产经营物资、电商物流等运输车辆(含企业返工人员接送车辆)快速检查、快速登记、快速放行;发生交通事故的,快速出警、快速处理,原则上不暂扣车辆;对上述车辆的轻微交通违法行为,以及机动车逾期未检验、驾驶证逾期未换证、未审验的交通违法行为,以教育为主,免予处罚。
6.全力保障返工人员安全接送。协助相关部门指导复工复产企业合理安排人员返工,帮助企业提前研究返工包车线路,对企业包车接送人员返工的,协助做好途中监管和应急措施,全力保障途中车辆通行。
7.全力保障企业内部安全。深化“警企挂钩机制”,督促复工企业严格遵循安全生产规范。强化寄递物流行业属地管理和源头稳控,及时向危险化学品生产、销售企业发布预警提示,督促做好购销备案,严格重点要害部位安防措施。
8.全力配合做好防疫工作。配合卫健等部门及属地党委政府指导复工企业做好内部防疫工作,推动复工企业压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指导企业完善应急预案。

三、强化企业复工安全
9.加快涉企矛盾纠纷调解。深化“三所一庭”公调对接机制,依托社区“住村”民警,发动村(社区)调解组织、网格员等力量,全面排摸复工复产企业涉及矛盾纠纷,及时通报预警、快速协调化解,严防矛盾升级激化。
10.加快涉企舆情处置。启动涉企舆情24小时巡查监测机制,密切关注复工复产企业舆情动态,及时发现问题,快速回应公众质疑,对造谣、传谣等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打击。
11.依法打击涉企违法犯罪。加强复工复产企业周边巡逻防控和治安防范,全力确保企业周边安全。一旦接到涉企警情,深入践行“三即十快”警务机制,第一时间接处警、受理立案、组织专案侦查,最大限度为企业挽损,保障企业合法权益。对利用疫情敲诈勒索、制假售假、诈骗、妨害公务等违法犯罪行为,快侦快破,依法严厉打击。
12.依法谨慎处理涉企案件。复工复产企业发生违法行为的,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对依法可处罚可不处罚的,不予处罚;对涉及企业负责人违法犯罪的案件,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尽量不采取羁押性强制措施;对除涉疫案件外的涉案企业依法慎用查封、冻结、扣押等强制性措施;对企业反映的应予立案而未予立案或不应立案而立案的投诉、复议复核等事项,加快办理进度,及时反馈结果。
标签:疫情防控|复工复产
稿源: 晋江公安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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