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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市防控指挥部发布第12号通告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20-02-05 09:08
  

晋江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

指挥部第12号通告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仍然复杂严峻,为切实做好企业复工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全市企业节后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和员工健康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格企业复工审核。各企业(含生产制造、商贸服务及其他经营性企业,下同)要坚决执行疫情防控各项规定,严格落实错峰复工备案制度。拟复工的企业必须做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经所在镇(街道)、经济开发区现场核查后报市直主管部门批准,并报市防控工作指挥部备案后方可复工生产;未经现场核查批准的企业,一律不准复工,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复工的企业要严格控制企业员工流动, 2月17日24时前无特殊情况原则上不得外出。各企业发现问题,要第一时间报告所在镇(街道)、经济开发区。

  二、加强员工返岗管理。各企业要履行企业作为员工管理方的主体责任,对目前尚居住在湖北等疫区的务工人员,安排专门人员逐一通知到位,要求其等候返岗通知,在接到返岗通知之前不要返岗。对不听从劝导执意返岗和在动员之前已抵晋返岗的员工,要第一时间报告所在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坚决督促其配合进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三、强化重点群体管控。各企业要重点关注三类人员(①疫情期间到过湖北等重点疫区的;②与从湖北等重点疫区来晋返晋人员密切接触过的;③存在乏力、发热、干咳等症状的),一旦发现,第一时间报告所在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并配合做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工作。各产业龙头企业原则上要自行设置健康管理中心,其他有条件的企业也要争取设置健康管理中心。

  四、开展全员健康管理。各企业要加强员工健康管理,每天不少于2次对员工逐一进行体温检测。对返岗人员逐个建立健康档案,重点登记近14天身体健康情况、是否与有发热等症状病例接触和1月20日以来是否到过湖北等疫区、是否与从湖北返晋来晋人员接触等信息。员工全部到岗14日后无相关症状,企业内也无相关疫情病例和疑似病例,方可对员工恢复正常管理。

  五、落实防控宣传督导。各企业要对员工开展防控知识宣传,督促所有在岗员工正确佩戴口罩,做到不要乱串岗、乱串门,对进入企业的人员进行体温检测。搞好企业环境卫生,特别是电梯间、办公室、生产作业场地、食堂等重要区域,做到每天至少消杀2次,并组织专门人员巡视巡查。要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组建专门队伍,采取严格措施,确保落实到位。对于落实防控措施不到位的企业,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一律追究刑事责任。

  晋江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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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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