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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第1号通告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20-01-27 18:50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福建省已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根据一级应急响应有关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市各级各部门对所有2020年1月12日以来从湖北(武汉)等重点地区返晋、来晋人员及其密切接触人员实行摸排、报告及管理制度。

  二、2020年1月12日以来从湖北(武汉)等重点地区返晋、来晋人员及其密切接触人员应主动在村(社区)或酒店做好信息登记,报告健康情况,自行居家医学观察14天,不与外人接触,早晚两次测量体温,全力配合相关管理。

  三、在疫情存续期,请市民做好个人防护,减少探亲访友和不必要的聚餐,尤其是不去人员密集的场所。外出活动要佩戴口罩,降低呼吸道感染风险。要认识旅行风险,避免去已有疫情的地区旅游和居住。

  四、从湖北(武汉)等重点地区返晋、来晋人员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及时佩戴口罩,第一时间拨打120由医疗机构专业处置;其他人员到我市公布的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五、一旦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将按有关规定送指定医院隔离治疗。密切接触者采取14天的集中医学观察。

  六、在疫情存续期,散布谣言、哄抬物价、欺骗消费者,扰乱社会秩序和市场秩序的,由公安机关或者市场监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晋江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1月27日

标签:疫情防控
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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