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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烟危害不亚于香烟 厦门市对线上线下电子烟全面禁售

www.ijjnews.com   厦门日报  2019-11-09 14:59
  

  国家烟草专卖局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日前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的通告》,明确要求各类市场主体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不得通过互联网销售电子烟、发布电子烟广告。

  根据《通告》要求及相关规定,昨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市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对校园周边的食杂店、便利店、文具店等场所电子烟销售情况展开了突击检查。

  部分便利店违规销售,被责令当场下架

  昨日上午,记者跟随其中一组执法人员,对湖里区校园周边经营户进行检查。在距离火炬学校不远的兴隆路635-11号一家小超市,现场检查未发现有售电子烟。店家表示,他们几个月前代销过一种品牌名为“小悦刻”的电子烟,售价每支39元,但前两天一接到属地殿前市场监管所的通知,就将未售的近30支电子烟退还给厂家业务员了。“买电子烟的大多是年轻人,但过去两个月我们只卖出了几支,感觉接受度并不高。”店家说。记者注意到,这家超市的店门口已张贴《通告》以及“禁止向未成年人售卖电子烟”的警示标语。

  但检查还是“逮”到了一些仍在校园周边销售电子烟的商家。在乌石浦三里7-7号,开在厦门信息学校正对面的一家“悦士”便利店,尽管墙上也张贴着《通告》和警示标语,但柜台上赫然摆放着一盒24支装、39元/支的“思阔”牌电子烟。从包装盒上空出来的位置看,已经卖出9支。

  令人意外的是,这家店居然连《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都没有,不仅不能卖电子烟,连销售普通卷烟的资质也没有。烟草专卖执法人员当场要求店家将货架上的香烟和电子烟全部下架,并将对其在未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情况下擅自从事卷烟销售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相关规定做出进一步处理。

  在距这家“悦士”不到50米远的一家“见福”便利店,执法人员也在货架上发现了电子烟,要求店家当场下架。

  据了解,另一组执法人员在对思明区槟榔中学、槟榔小学周边的食杂店、便利店和文具店等场所的检查中,在东明路的一家便利店发现了15支尚未售出的“电子烟”,执法人员也当场责令商家下架处理。

  线上全面禁售,厦门电商平台及时下架

  “去年8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烟草专卖局就曾联合发布《关于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的通告》,要求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告诉记者,但市场上仍有很多电子烟企业为追求经济利益,将互联网营销的重点目标放在年轻人这一客户群体上,并将电子烟标榜为“年轻”“时尚”“潮流”的代表,大肆在网上宣传、推广和销售电子烟。

  记者昨日登录多个电商平台发现,苏宁易购、天猫、淘宝、京东等电商平台已将电子烟下架,但在闲鱼等二手交易平台上,仍有在售的电子烟产品。虽然这些平台对诸如“电子烟”“悦刻”关键词进行了屏蔽,但通过其他关键词仍可搜索到相应的电子烟产品,并且仍然处于可购买状态。

  “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和国家烟草专卖局日前联合发文的要求,此次检查除了对线下店铺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的行为予以劝阻、制止外,我们也已将通告发给厦门本地各电商平台,敦促其及时关闭电子烟店铺,并将电子烟产品及时下架。”市市场监管局相关人士表示。

  昨日上午,执法人员也对从事品牌电子烟经销的厦门市拓普胜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进行检查。该公司经营地址位于航空自贸广场,之前其产品在自有网站、淘宝店、“饿了么”平台上有售。执法人员告知企业经营者,网络平台目前禁止销售电子烟,也不得发布相关产品广告,督促其及时关闭线上电子烟店铺,并与“饿了么”平台沟通,下架电子烟产品。

  【提醒】

  电子烟危害不亚于香烟

  电子烟是通过加热尼古丁液体变成蒸汽,让吸烟者吸食的一种产品,通常会增加各种香精以改善味道,不少商家还会打出“不含焦油”“戒烟神器”等旗号吸引消费者,因此近年来电子烟成了一些年轻烟民的新宠。

  今年3月15日,央视315晚会曝光了“电子烟的危害”,称把随机购买的8种电子烟烟液送往实验室检验,部分尼古丁含量超标。央视主持人称,通过科学实验证明,电子烟含有不少有害物质,危害一点儿不比香烟来得少。

  此次《通告》明确,电子烟作为卷烟等传统烟草制品的补充,其自身存在较大的安全和健康风险,部分产品存在烟油泄漏、劣质电池、不安全成分添加等质量安全隐患。

  (记者 陈泥 通讯员 杨达琪 朱佳艳)

标签:电子烟
稿源: 厦门日报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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