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提高革命“五老”人员定期生活补助标准
www.ijjnews.com  东南网 2019-10-05 11:59
经省政府同意,省民政厅、省财政厅日前下发通知,从2019年8月1日起调整我省革命“五老”人员定期生活补助标准。享受革命“五老”定期生活补助人员,在现行每人每月1170元定期生活补助标准基础上增加200元,调整后革命“五老”人员定期生活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1370元。
通知要求,本次调整补助标准所需的新增经费,由省、市、县(区)财政按7:2:1比例负担。年内新增经费省级负担的部分由省财政另文下达,市、县(区)财政负担的部分应及时安排下达,确保按时发放。
(福建日报记者 潘园园)
标签:福建
分享到:
相关新闻
- 为建设新福建提供交通支撑2019/10/04
- 福建:为绿色事业奋斗不止2019/10/04
- 台湾闽籍乡亲福建参访团点赞家乡发展2019/10/04
- 重磅!福建首次将三类困难人员纳入救助范围2019/10/04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5088286。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5088286。
活动抢先看
热点新闻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