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严禁经营者使用野生蘑菇作为食材
www.ijjnews.com  泉州网 2018-09-01 11:41
晋江新闻网9月1日讯(泉州网记者陈云青 通讯员刘家旺)近期,闽南地区雨水增多,野生蘑菇迎来生长旺季,泉州市个别地方出现群众采食有毒蘑菇中毒入院治疗的情况。对此,(泉州)市食安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昨日发布通告提醒广大群众,勿采、勿摘、不买、不卖不明品种野生蘑菇,不轻易相信网络及一些不正规宣传资料上的鉴别有毒野生蘑菇的方法。
据悉,毒蘑菇中毒没有特效治疗药物,因此预防尤为重要。一旦误食毒蘑菇,应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快催吐,并立即到正规医院救治,最好携带剩余蘑菇样品,以备进一步诊断治疗,不要自行服药,并注意保存食物和排泄物样本,以便医生检查救治。如发生采食野生蘑菇中毒事件,应向当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报告。
(泉州)市食安办要求,城乡集贸市场、旅游市场、超市不得销售野生蘑菇;学校食堂、集体食堂、餐饮服务单位、自办宴席、大型会议等群体性用餐单位经营者一律严禁加工、制售、食用野生蘑菇;公众及餐饮单位不随意采食、购买当地不熟悉或难以识别毒性和已霉烂的野生菌类,严禁凉拌食用菌类。
标签:野生蘑菇|中毒
分享到: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5088286。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5088286。
活动抢先看
热点新闻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