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福建新闻 >>正文

福建民生领域实施PPP工程包将获资金奖励

www.ijjnews.com   福州日报  2017-10-18 11:58
  

  记者昨日获悉,省政府日前出台意见,决定对我省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落实有关重点工作成效明显地区给予激励支持。其中,对民生事业方面推动实施PPP工程包等,将给予资金奖励。

  据悉,在民生事业方面,我省鼓励推动实施PPP工程包,2017年~2018年省级财政将对乡镇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城市公共停车场、养老服务等4个领域PPP工程包,按照推出的工程包规模给予每个市、县(区)每个领域最高100万元的前期经费补助。对乡镇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PPP工程包项目,省级专项资金补助上浮10%。对公共停车场PPP工程包项目,2020年前按符合条件的公共停车位数量给予补助。对养老服务PPP工程包,按2017年底前落地项目引入社会资本金额,省级财政按每个项目最高500万元对市、县(区)进行分档奖励。

  创新驱动方面,我省对初创期新型研发机构,按照非财政资金购入科研仪器、设备和软件购置经费的25%给予奖励补助,最高500万元。对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情况进行奖励,按照各片区工业总产值、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科技进步贡献率、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等创新指标,根据绩效评价情况给予奖励。

  生态保护方面,我省构建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长效机制,结合上年度地方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考评结果,对各设区市生态保护给予激励奖励。以地表水质优良比例、森林覆盖率、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等指标进行考核排名,省级财政根据考核情况给予分档奖励。

  (记者 陈敏灵 柯竞)

标签:PPP工程|民生领域
稿源: 福州日报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5088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