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闽南要闻 >>正文

厦门-超限高达80%车主被罚近两万 每超1吨罚款500元

www.ijjnews.com   厦门网  2016-10-13 14:38
  

­ 9月21日开始实施《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新规规定每超1吨罚款500元。11日晚,一位超限严重的驾驶员被交通执法部门查处后,得知要面临巨额罚款,竟弃车逃之夭夭。

­11日晚8时10分左右,东孚超限检测站的执法人员在海翔大道锦园村路段发现一部5轴拖头车涉嫌超限,车内运载刚刚捞起的海沙,车体还渗着水。执法人员随即上车押车,准备引导该车回东孚检测站进行过磅检测。

­在前往检测站的路上,当驾驶员了解到“每超1吨罚款500元”的新规,竟假借“下车检查车况”为名,逃之夭夭。最终,执法人员启动施救拖车程序。施救车到达后不久,一自称是该车老板的男子前来认领。经过磅检测,该车车货总重77吨,超限34吨,超限率高达80%,按照《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车主将面临17000元的罚款处罚。(记者 徐景明 通讯员 杨礼建)

标签:超限 80% 检测 执法人员 测站
稿源: 厦门网  编辑: 吴择吴择 [打印]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5088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