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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多家小区游泳池 安全隐患有不少

www.ijjnews.com   泉州晚报  2016-07-19 10:51
  

­◆安全警示标语是否醒目?

­规定:在醒目位置悬挂必要的安全警示;在醒目位置悬挂溺水抢救操作规程及溺水事故处理制度等。

­走访中记者发现,这5家泳池在显眼位置,都贴着“严禁跳水”“严禁追跑打闹”“防滑”“佩戴泳帽”“严禁酒后入池”等警示标语,此外还贴有《游泳人员须知》《急救救生方法》《防溺水安全教育知识》《游泳安全》等相关宣传信息。

­在出入水池扶梯方面,走访的5个小区都有配备,且数量不少,所有扶梯均经过光滑倒角处理,未发现有锐角部位。

­◆信息公示是否齐全?

­7月6日,丰盛假日城堡小区泳池张贴着《营业执照》等证件,但泳池水温和pH值等没有公示。 (吴志明 摄)

­规定:在醒目位置悬挂社会体育指导员(游泳)、游泳救生员的姓名、照片、职业资格证书编号等信息;卫生许可证、卫生信誉度等级公示应悬挂在大厅、入口等醒目处。要公示泳池室温、水温和有效氯、ph值测定结果。

­记者7月6日走访时发现,丰盛假日城堡小区泳池入口处公示牌上张贴着《营业执照》《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疾控中心的检测报告以及游泳救生员的姓名、照片、职业资格证书编号等信息。但记者并未看到卫生许可证、卫生信誉度等级公示,也没有看到泳池室温、水温和有效氯、pH值(溶液酸碱度专属名称)测定结果。工作人员称,他们泳池是合格的,不清楚什么是卫生信誉度等级。

­其他4个小区泳池,记者在走访时没有看到《营业执照》《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以及水质检测信息。现场工作人员表示他们证件齐全,水质也是每天检测,只是没有公示。嘉琳广场泳池工作人员特别强调,水质之前每天都进行检测公示,但前几天台风把公示牌吹坏,目前还没有修好。

­【相关规定:小区游泳池要符合19个条件】

­记者从丰泽区文体局提供的《游泳场所体育设施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说明性材料》中看到,一个合规、安全的小区游泳池必须符合以下19个条件,市民选择游泳池时可以对比参考。

­1.游泳池壁及池底光洁、不渗水、呈浅色。

­2.无视线盲区。

­3.带出发台的游泳池,从出发端开始延伸至少6米的范围内,水深应不小于1.35米。

­4.池面有明显的水深度、深浅水区警示标志,或标志明显的深、浅水隔离带。

­5.水面面积500平方米以下至少2个、500平方米以上(含500平方米)至少4个出入水池扶梯。

­6.扶梯应经过光滑倒角处理,不应有粗糙或锐角部位。

­7.池岸、卫生间、淋浴间及更衣室地面应防滑,在湿润的状态下地面静摩擦系数不少于0.5。

­8.池内排水的设施应设置安全防护罩。

­9.游泳池区域的水面水平照度不低于200lx。

­10.开放夜场有足够的应急照明灯。

­11.儿童游泳池不应配备戏水设备。

­12.有广播设施。

­13.水面面积250平方米以下的,至少设2个救生观察台;250平方米及以上的,应按面积每增加250平方米及以内增设1个救生观察台。

­14.救生观察台高度不小于1.5米。

­15.有救生圈、救生杆和护颈套等救生器材。

­16.有急救药品、氧气袋等急救用品。

­17.在醒目位置悬挂社会体育指导员(游泳)、游泳救生员的姓名、照片、职业资格证书编号等信息。

­18.在醒目位置悬挂“游泳人员须知”“严禁跳水”“严禁追跑打闹”“防滑”“佩戴泳帽”等必要的安全警示。

­19.在醒目位置悬挂溺水抢救操作规程及溺水事故处理制度。

­【部门回应:不定期巡查 发现问题要求整改】

­记者了解到,不少小区游泳池是对外承包的。鲤城区文体局体育股工作人员小林告诉记者,只要物业、开发商、业委会允许,小区游泳池就可以对外承包,但承包经营者需要办理《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等相关手续。《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审批权2014年已下放至文体局,但不少经营者还不知道。“目前鲤城区辖区有14个游泳经营场所,其中7个是小区游泳池,有5家已经办好许可证,另两家是今年刚开的,相关手续正在办理。”

­丰泽区文体局体育股工作人员小陈表示,目前丰泽区辖区有30家左右游泳经营场所,其中大多都是小区游泳池。小陈表示,每两个月,他们会召集辖区所有游泳池经营者、法人代表、管理者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并会不定期到各个游泳场所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当场下发整改通知单,过后再进行复查。

­丰泽区卫生监督所吕副所长告诉记者,卫生监督所主要通过专项检查和日常不定期抽查,监管游泳池的卫生。暑假高峰期,每个月都会对辖区游泳场所进行检查,抽检不合格的,会要求业主限期整改,整改后再次抽检如不合格将予以立案处理。同时,根据相关规定,小区内具有经营性质的游泳池需要办理卫生许可证。如果没有卫生许可证,就要被取缔。对于屡教不改的,将会进行行政处罚。

­【安全提醒:合格游泳池这样判断】

­那么,市民怎么判断一个泳池是不是合规呢?

­丰泽区文体局体育股工作人员小陈表示,除《营业执照》外,市民可以查看泳池是否有《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

­丰泽卫生监督所吕副所长提醒,市民可以查看泳池的卫生信誉度等级(分为A、B、C三级,A级最高),卫生信誉度等级越高代表卫生条件及管理水平越高、越可靠。

­除了查看相关证件告示,还可以查看水的颜色和透明度。水质较好的游泳池,如果水底铺着白色瓷砖,池水会呈现出明亮的淡蓝色;如果铺着浅蓝瓷砖,池水颜色则偏深蓝色。池水一定要清澈见底,如果水发白,略带浑浊,则可能是细菌超标。还要留意泳池底部,或泳池旁边的出水口,如果有水源源不断进出,说明该泳池水循环消毒装置在正常运作。

­市民还可以贴近水面去闻,如果闻到淡淡的氯气味道,说明余氯的含量基本合格。如感觉味道刺鼻,难以适应,则说明余氯的含量已经超标。

­●即时快评

­拒绝游泳“糊涂账”

­小区泳池对外承包了吧?办起暑期游泳培训班了吧?说好了不对外开放,却发现光膀子在小区里溜达的老少爷们儿越来越多了吧?小区的配套福利,一眨眼变作来者不拒的公共资源。

­安全、卫生、归属、管理、服务……在游泳这件事上,几乎各方面都有“糊涂账”!事实上,早在2014年,我省就出台了《福建省公共游泳场所管理办法》,对公共游泳场所的诸多细节给出了建设管理的标准。除了要求空气质量、水质和环境卫生符合国家标准外,还要求设置急救室、池水消毒设备和浸脚消毒池,配备专业救生员等,甚至对人均水域面积都做出了不得低于2.5平方米的细化规定。

­由此可见,面对与游泳有关的这些“糊涂账”,我们并不是无规可依,并不是没有执行标准和解决方案,而是缺乏坚决的态度和监管执行的力度。

­拒绝“糊涂账”,首先就是得把“账本”亮出来,供大家监督。相关监管部门,应该督促所有公共游泳场所,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将建设配套标准、水质监测数据、救生员值班情况、卫生保洁周期、实时入场人数等等这些“账”,以及相关部门的举报电话等,明明白白地标注清楚。

­除了“亮账”,还得时不时“查账”。《福建省公共游泳场所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公共游泳场所管理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可见,作为监管者,相关部门不仅有权力,更有责任和义务。监管者不能只是坐等举报,更要主动出击。一方面是发现问题,另一方面也能形成氛围,提高经营者的自觉性和民众的维权意识。尤其是在水质、卫生等方面,要勤查严管,不能仅满足于“安全上不出事”。

­其实,拒绝“糊涂账”,规范游泳场所的建设管理,不仅是在维护游泳者的权益,对经营者也是一种保护。试想,配合监管,规范经营,难道不比出了事故、摊上大事要好吗?做好服务,擦亮品牌,难道不比一池脏水、搞臭名声要好吗?总而言之,在拒绝游泳“糊涂账”这件事上,没有旁观者——问池怎得清如许,唯有众人管起来。(记者 吴志明 实习生 杨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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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小区 游泳池 安全隐患 救生员 许可证
稿源: 泉州晚报  编辑: 吴择吴择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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