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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犯假冒注册商标罪获刑三年且被处罚金十万元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16-05-28 11:56
  

简易搭盖厂房产出“高级润滑油”

  晋江新闻网5月28日讯(记者_胡志法 通讯员_王星)租用简易搭盖厂房,江西男子易某雇用他人灌装生产假冒润滑油,并在市场上销售。去年3月份,易某的作坊被查获。昨日,记者从晋江市法院获悉,易某犯假冒注册商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被处罚金十万元。

  易某此前从事经商,但他却并未通过正规的渠道合法经营。2014年9月份,易某租用晋江灵源某水泥厂的简易厂房,雇用他人灌装生产假冒“长城”“美孚”“壳牌”注册商标的润滑油,然后在市场上销售。

  2015年3月26日,警方接到举报后,当场扣押假冒“长城”“美孚”“壳牌”等品牌的假冒齿轮油、润滑油等。此外,警方还查获各种品牌的润滑油标识、空桶、瓶盖及销售单据等。

  据统计,已销售及扣押的假冒“壳牌”等润滑油总价值近20万元。经中国检测认证集团福建有限公司检测,上述被扣押润滑油均为不合格产品。

  晋江市法院审理认为,易某以牟利为目的,未经“长城”“美孚”“壳牌”等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案值达近20万元,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法院据此对其作出上述判决。

  业内人士介绍,假冒劣质润滑油的粘温特性和抗氧化能力都很差,不能提供良好的冷却发动机部件作用,甚至可能导致发动机烧瓦、拉缸,造成严重后果与重大损失。因此,车主在购买润滑油时,一定要去正规专卖店购买,不要贪小便宜吃了大亏。

标签:商标|假冒|润滑油
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王华峰王华峰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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