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强镇扩权”到“扩权强镇”之陈埭样本
经济、改革两手抓 渐入“扩权强镇”佳境
“强镇扩权”是让已经强起来的镇拥有更多的管理权限,而“扩权强镇”则是通过扩权让镇域经济愈加强大,“扩权”是方式,“强镇”是目的,用改革来促进经济发展,陈埭镇现已渐入“扩权强镇”佳境。
过去的5年时间,陈埭镇坚持一手抓经济建设,一手抓改革创新,统筹兼顾,融合衔接,整体推进,并严格按照“四突出”,即:突出完善镇级政府功能、突出增强镇级财政保障、突出优化镇级组织工作体系、突出监督检查力度等四个方面,着力推进经济发达镇各项配套改革,取得了较好成效。
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陈埭镇着眼于构建适应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和服务型政府要求的镇级行政管理机制,整合党政内设机构和所属事业单位设置,设置党政办公室、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办公室、经济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和资产管理局、市政管理局、社会事务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和行政服务中心等“2办+5局+1中心”的新型政府架构,大大提高了行政服务效能。同时,理顺设置了市城乡规划局陈埭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陈埭分局、行政执法局陈埭分局、国土资源局陈埭分局、环境保护局陈埭分局等5个派驻机构。
同时,陈埭镇以简政放权为核心,完备镇级政府功能。按照权利和职责相统一的原则,在晋江市委坚持“依法下放、能放则放”扩大经济发达镇的事权的指导思想下,承接与群众生产、生活直接相关的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职权,完备了镇级政府功能,现已承接了市直部门下放的148项审批事权。
财力是强镇扩权的基础保障,按照事权与财权相统一的原则,陈埭镇突出扩大镇级财政自主权,探索财政管理体制和财政划分机制,力争做到“一级政府、一级财政”,构建财权与事权相结合的镇级财政管理体制。晋江市政府从后备金中拨出专项资金用于陈埭镇符合条件的产业、民生、社会事业、基础设施项目,2013年,陈埭镇获得晋江市专项补助资金2000万元,从2014年起每年专项补助资金也不少于1000万元。当前,正在探索一套既区别于小城镇综合试点镇,又符合陈埭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的特色财政返还机制,确保财政经费不低于小城镇综合试点镇。
一直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中敢闯敢试、先行先试的陈埭镇,在这次改革中,将继续围绕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不断着力,加大政府部门职能和机构整合力度,理顺职责关系,明确和强化责任,优化政府组织结构,完善政府职责体系,促进政府职能、管理方式和工作作风转变,提高行政效能。
正是在这一次次不断深化的“自我革命”中,陈埭镇努力建设人民满意政府的蓝图正在一步步实现。
陈埭镇扩权大事记
2010年,中央编办、中央农办、国家发改委、公安部、民政部、财政部下发《关于开展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0〕50号),将晋江市陈埭镇确定为全国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镇(福建省仅两个镇被确定为试点镇,另一个镇为南安市水头镇)。
2011年,《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委编办等部门<关于福建省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11〕227号)指出,努力把经济发达镇建设成为“规划先行、功能齐备、设施完善、生活便利、环境优美、保障一体”的宜居城市综合体,为加快推进我省城乡一体化进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2013年,《中共泉州市委、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江市陈埭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泉委〔2013〕49号)对晋江市陈埭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提出实施意见。
2013年,《中共晋江市委、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晋江市陈埭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晋委发〔2013〕6号)提出,通过推进试点工作,推动陈埭镇发展成为晋江“城东区”和现代新型镇级“小城市”,为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新型城镇化和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2014年,按照晋江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晋江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联合编办牵头相关部门,经过前期的多次衔接、协调,扩点扩面,决定下放涉及14个市直部门的125项事权到陈埭镇,切实充实陈埭镇经济、社会的管理权限。截至目前,共下放148项事权到陈埭镇。(记者_王诗伟 秦越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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