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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一老师偷内衣遭警方送办 学校不惩处引争议

www.ijjnews.com   人民网  2014-07-02 11:25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新北市开明高职进修部美容科柳姓女教师去年12月3度因偷窃内衣裤遭警方送办,但校方得知老师偷窃后竟不惩处,对此开明高职学务主任陈玉麟指出,柳姓教师已获得缓起诉处分,将由校评会决议是否惩处。

  警方调查,柳姓教师于去年12月起,3次在新店区中正路某间服饰店内偷窃黑色水钻款的内衣及内裤,店家盘点时发现短少,于今年2月向警方报案,警方讯后依窃盗罪将她函送法办。

  警方指出,柳女在去年12月21日、24日、27日,进入服饰店佯装购买衣物,拿了多件衣物进入试衣间试穿,在试衣间内偷偷将内衣及内裤夹在外套内后扬长而去,服饰店共损失4380元。

  教师偷窃事情传回学校,校方却未惩处引来非议,有学生向媒体投诉指出,如此行为怎可为人师表?且学生若涉偷窃动辄以警告、小过伺候,但老师犯错却可不用惩处,校方作为让人无法接受。

  该校学务主任陈玉麟说,柳女确为该校专任教师,校方也是透过媒体报导才得知,因她一时冲动才会犯错,已获得缓起诉、犯后态度良好,校方也愿意给予机会,至于惩处与否将由校评会开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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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 人民网  编辑: 陈舒颐陈舒颐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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