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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建设 不得使用海砂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11-03-23 07:51
  

 

  晋江新闻网讯(记者 罗辉) “安置房的建设不得使用海砂。”在昨日上午召开的晋江市全市安置房建设工作协调会上,晋江市市长刘文儒明确了安置房建设质量保障的具体要求。

 

  据晋江市规划建设与房产管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商品混凝土(以下简称商混)整治是今年城市建设管理年重要内容,特别是海砂整治,对违规使用海砂的项目,将对相关责任单位严肃处理,直至清出晋江建筑业市场。

 

  一直以来,晋江用于建筑的淡水砂主要取自漳州,受全省各地大建设及砂源的影响,河砂价格持续高涨,目前已经突破100/立方米,淡化海砂的价格约 50~60/立方米。随着晋江城市建设的推进,建筑用砂(河砂)难以满足城市大建设的需求,个别商混企业为了追求企业利润,违规使用淡化海砂,或将海砂与淡水砂混,制作商品混凝土。

 

  晋江市规划建设与房产管理局建设负责人介绍说,海砂中含有氯离子成分,这个成分如果超标的话,在经混凝土搅拌后用在工程建设中会对钢筋有严重的腐蚀作用,时间久了容易造成建筑质量安全隐患。

 

  据介绍,为了确保安置房的建筑质量,该局及晋江市安置房办要求,安置房各参建单位(业主、施工、监理、商混企业)要加强商混质量的监督与控制,安置房主体及装饰装修严禁使用海砂,一经发现将对关联责任单位进行严肃查处。该局还将规范全市砂场经营活动,对全市商混及在建工程主体及装饰装修建筑用砂进行随机抽查。此外,该局还将建立视频远程监控系统,在线监控商混企业生产经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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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安置房|海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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