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晋江时政 >>正文

晋江规范性文件将进行全面清理

www.ijjnews.com   晋江经济报  2009-06-12 08:38
  

    晋江新闻网讯 昨日上午,晋江市人大常委会召开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会议,动员部署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据悉,《晋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施〈福建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的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已于今年227日晋江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共24条,主要针对规范性文件的报送备案范围、报送备案的具体要求、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的提出、审查标准、审查程序等方面做了具体规定。

  晋江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景星在会上提出,要明确意义、提高认识,各级人大和政府一定要切实增强法治意识和责任意识,高度重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把报备和审查规范性文件当作强化法律监督、推进依法治市的大事、要事来抓,保障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健康有序、持续深入地开展。

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工委副主任徐平在会上进行了深入浅出的专题讲座。晋江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林进德针对工作进行部署。晋江市副市长蔡萌芽表示,将组织对全市历年来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对违反市场规律与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政策的予以修改、废止。今后将严把规范性文件出台关,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制度,确保规范性文件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记者 陈沁怡

标签:晋江时政
稿源: 晋江经济报  编辑: 管理员管理员 [打印]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5088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