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1个行动方案 多项优化服务措施 晋江全面吹响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冲锋号”
晋江新闻网4月22日讯 昨日,晋江市优化营商环境大会召开。会议部署《传承弘扬“晋江经验”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行动方案》并作《“晋心晋力”服务企业若干措施(第一批)》《关于传承弘扬“晋江经验”推动落实“四敢”要求的八条措施(试行)》《晋江市“亲清护企”政法服务联盟深化法治护航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十条措施》等政策的解读说明。
24个领域
推进106条创新改革举措
昨日公布的《传承弘扬“晋江经验” 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受到了众多企业的广泛关注。方案主要从24个领域推进106条创新改革举措,全面吹响年度攻坚“冲锋号”。
“方案提到的四大工程,包含了营商环境‘超越工程’‘支撑工程’‘护航工程’‘亲清工程’。”晋江市营商环境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四大工程提出了对标目标,也关注了要素保障,同时通过设立相关互动制度,确立了良好的政商关系。
“超越工程”是要在总体营商环境上,对标全国先进地区和各领域最优实践(重点对标北京、上海等6个试点城市及厦门、昆山和深圳南山区),以市场化为主线,选取市场主体倍增行动、优化不动产登记服务、深化工程审批改革、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推广市政基础设施联合服务、推进工业园区标准化建设、建设企业专属平台、“数字人社”服务平台、“城市大脑”平台、提升“智慧”办税服务效能等10个重点领域的47项细化措施进行创新突破。
“支撑工程”则关注企业发展中的要素保障,从支持企业发展所需的政策、资金、用工、跨境贸易、平台和人才、公共资源交易、土地空间、公共服务等8个重点领域,结合国际化主线,重点围绕晋江市打造共富金融示范、高水平建设国家进口贸易示范区、推动人才体制机制改革试点、开展盘活利用低效用地试点等创新实践,细化梳理36项提升措施,切实为企业提供发展的要素保障,真正做到在晋江安心创业、放手发展。
“护航工程”则将落脚点放在法治护企,以法治化为主线,围绕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改革、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法治护企”多元保障等4个重点领域,推出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四张清单”、深化“互联网+法律服务”、开展综合监管“一件事”改革试点、知识产权纠纷快速处理全国试点、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等创新服务内容,细化梳理16条提升措施,为晋江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亲清工程”从畅通政企沟通渠道、促进政商关系亲清统一等2个重点领域,推出建立“早午晚餐会”政企互动制度、对标上海等先进地区建立“营商环境体验官”工作机制、开展县域营商环境监测评估和优化提升等7条提升措施,努力构建“亲不逾规、清不疏远”的新型政商关系,营造尊商亲商安商的浓厚氛围。
“方案主要还是让相关职能部门在提升上出实招,从成效中见担当。”上述负责人表示,按照晋江市委、市政府的部署,把传承弘扬“晋江经验”,落实“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作为晋江“打基础、赢未来”的战略要务。
八条措施
激励敢为敢干、敢闯敢试
企业是经济发展的主体。作为民营经济大市,晋江市纪委监委制定出台《关于传承弘扬“晋江经验”推动落实“四敢”要求的八条措施(试行)》(以下简称“八条措施”),针对政企互动、政商交往过程中存在的一些困惑和误解予以正面回应、树立导向,为干部松绑、为企业加油,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提升,激发干部敢为、地方敢闯、企业敢干、群众敢首创的全社会干事创业活力。
据了解,八条措施包括为企业群众创造更多发展空间、为企业群众提供更好的服务环境、为企业发展“站台”发声、为企业发展纾困解难等。“我们在激励干部敢为敢干、敢闯敢试的同时,也列明了‘严禁’事项,让大家清楚纪法边界在哪里、底线红线是什么,让大家在敢拼敢闯的过程中又不至于违纪违法,给自己和事业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晋江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将以实施八条措施为契机,运用大督查机制,盯紧做实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监督,全程跟进监督保驾护航,持续巩固良好政治生态。
政法十条措施
护航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晋江政法机关积极响应晋江市委、市政府号召,专门组建“亲清护企”政法服务联盟,出台《晋江市“亲清护企”政法服务联盟深化法治护航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十条措施》(以下简称“十条措施”)。
据了解,十条措施主要有三个方面:提供更高水平法治服务,助企“守正”;提供更优法治营商环境,助企“行稳”;提供更强有力法治后盾,助企“赴远”。具体措施包括:构建法治教育矩阵、广泛开展合规体检、强化执法司法监督、严打涉企职务犯罪、加大权益 兑现力度、高效化解经济纠纷、优化便民利企举措、做强品牌司法保护、做实异地平等保护、做优涉外法律保护等。
对于“老赖”,晋江将加大执行联动,让其处处受限,最大限度提升执行效果;对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的违法犯罪,保持严厉打击;对有发展潜力、积极生产自救,或者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的被执行企业,积极促成与债权人达成执行和解,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同时,建立政法部门涉外法律专长人才库、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志愿团,更好地为企业提供涉外民商事法律咨询和“一站式”服务。
(本报记者 阙杨娜 柯国笠 朱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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