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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出台措施 保障“两节”期间工业生产稳定运行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20-01-02 08:58
  

  晋江新闻网1月2日讯 日前,记者从晋江工业和信息化局获悉,为了保障2020年元旦春节“两节”期间全省工业生产运行平稳发展,实现一季度良好开局,促进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保障2020年“两节”期间工业生产稳定运行有关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鼓励企业增产增效,用电有补贴。《通知》指出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2020年一季度工业总产值不低于5000万元且现价同比增长9%及以上的规模以上制造企业,按企业季度用电增量给予每瓦时0.05元奖励;对一季度新投产纳入规模以上工业统计的制造业企业,按季度用电量给予每千瓦时0.02元奖励。

  值得关注的是,对符合奖励条件的2019年度省级工业高成长企业、2018年福建省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按季度用电量给予每千瓦0.1元奖励。

  晋江工信局相关负责人还指出,为了鼓励企业春节期间连续生产,迟放假、早开工,进一步发挥产能和提高电网负荷,对已进入电力市场的制造业用电大户实施短周期电力直接交易,交易周期为2020年1月14日至2月12日。

  两节期间用电有保障、费用更低的同时,用气同样有优惠。

  《通知》指出,对日均用气量5000立方米及以上工业企业,在2020年1月14日-2月12日期间,按其实际用气量给予降低0.3元/立方米的优惠,单家企业最多优惠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此外,在保障企业用工需求方面,《通知》还从稳定职工队伍、给予就业奖补、组织“春风行动”、支持企业开展在岗职工职业技能培训等提升企业的用工需求。

  (记者_蔡明宣)

标签:两节|生产
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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