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出台《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
到二〇二〇年,依法积极稳妥施行政务公开负面清单制度,公开内容覆盖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
为了进一步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日前,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
《意见》提出,到2020年,依法积极稳妥施行政务公开负面清单制度,公开内容覆盖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政务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显著提升,公众参与度、群众满意度显著增强。
推进政务阳光透明
——推进决策公开。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决策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应向社会公布,通过发征求意见函、听证会、社会公示、调查研究、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等方式征求公众意见。
——推进执行公开。及时主动公开重点改革任务、重要政策、重大工程项目的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等,听取公众意见,确保执行到位。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责情况要以典型案例通报的形式公开。
——推进管理公开。建立健全清单动态调整公开机制,依法向社会公布职权名称、内容、行使主体和法律依据。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推动执法部门公开职责权限、执法依据、裁量基准、执法流程、执法结果、救济途径等内容。
——推进服务公开。把各地实体政务服务中心与“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结合起来,全面公开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理时限、收费依据等内容。推行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提供公共服务的公开。
——推进结果公开。加大对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结果的公开力度,主动公开重大决策、重要政策、重点工作落实情况。推进发展规划、政府工作报告、为民办实事项目、政府重大决定事项落实情况的公开。
——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依法及时公开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加强突发事件、公共安全、重大疫情等信息发布,第一时间发布基本事实,动态发布处置进展。
扩大政务参与
——主动做好政策解读。坚持“谁起草、谁解读”,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文件进行重点解读。统筹运用领导撰稿解读、专家解读、政策问答、在线访谈、媒体专访、新闻发布会等解读方式,注重运用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形式,让群众更好地理解政策。
——积极扩大公众参与。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及所属新媒体和省市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微信、政务客户端等互联网平台及社区公开栏等传统公开平台,搭建政民互动平台。
——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加强重大政务舆情回应督办工作。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影响市场预期和突发公共事件等重点事项,要及时发布信息。
——推进政府数据开放开发。建立政府数据资源清单。建设全省统一的政府数据开放平台。优先推动民生保障、公共服务和市场监管等领域的政府数据向社会有序开放。
提升政务公开能力
——完善政务公开相关制度。适时修订《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对不适应形势要求的规定及时予以清理调整。各级各部门要依法积极稳妥制定政务公开负面清单,对公开后危及国家安全、经济安全、公共安全、社会稳定等方面的事项纳入负面清单管理。
——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建立健全政府网站开办准入机制, 2018年前建成省级和设区市统一的政府网站技术平台。逐步打造本地、本部门的政务微博、政务微信、政务客户端等平台。
——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构建基于互联网的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到2018年,全面形成一个窗口统一受理、网上全流程办理、电子证照库为支撑的办事服务体系,90%以上服务资源实现网上预定和交付,全省80%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实现网上办理。
——认真办好政府公报。提升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发布质量和时效,免费赠阅范围向基层倾斜。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和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推广网络版政府公报。
更好发挥新闻媒体在政务公开中的作用
——充分发挥新闻发言人的作用。省直部门和县级以上政府应设立新闻发言人。各级政府及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接受媒体采访,利用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网上访谈等多种形式发布信息。
——畅通媒体采访渠道。各级政府机关创造条件安排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负责人列席有关重要决策会议。出台重大决策部署,要充分运用新闻媒体、新闻发布会等平台做好解读阐释,主动向媒体提供素材。
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的组织领导
——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办公厅(室)是政务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本地区本系统的政务公开工作。
——加强考核监督。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所占分值比例不低于4%。
——抓好教育培训。力争2018年底前将全省从事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轮训一遍。
(记者 周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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