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建设创新型省份
五、优化区域创新发展布局,打造新的区域经济增长极
16.建设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以福州、厦门、泉州3个国家高新区为核心,以福州、厦门2个国家级创新型试点城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为重点,充分发挥区位和生态优势,推动创新资源集聚和高端产业发展,努力把示范区打造成为我省科技创新的“智慧谷”和连接海峡两岸、具有较强产业竞争力和国际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发挥示范区与自贸试验区的“开放、创新”联动优势和叠加效应,制定出台示范区建设发展规划纲要和实施方案,建立福厦泉三市统筹协调推进机制,在海峡两岸协同创新、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科技创新重大平台建设、科技金融结合、知识产权运用与保护、人才团队引进、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先行先试,创新、复制、推广一批改革举措和政策措施,引导带动全省加快创新驱动发展。
17.推动科技园区创新发展。实施高新区创新提升计划,加快建立以科技创新、节能环保、节约集约用地等为导向的创新发展评价体系,促进科技资源、人才资源和金融资本向园区集聚,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打造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和新兴产业策源地。优化高新区的管理运行机制,赋予高新区更多的独立管理权限,鼓励高新区在多元化投资、市场化运营以及现代化管理等方面改革创新。各级政府应当在产业项目布局、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公共服务配套、专项资金投入等方面给予支持,用地指标中优先安排高新区创新创业企业用地。推进省级产业集聚区和各类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创建省级高新区。加快提升农业科技园区、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大学科技园等科技创新创业园区建设水平,大力吸引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催生一批高科技新业态。
18.加快建设高水平重大科研机构。完善省部、省院共建工作机制,主动对接高端创新资源,争取国家在闽布局建设一批大项目、大平台,带动一批“国字号”研发机构落地。加快推进国家专利审查协作福建中心、中科院海西研究院、机械科学研究总院海西分院、国家海洋局海岛研究中心(二期)、厦门南方海洋研究中心、厦门大学石墨烯工业技术研究院、龙岩紫荆创新研究院、中船重工厦门材料研究院、福建(泉州)哈工大工程技术研究院、海上风电科技创新平台和中国农业科学院海峡分院、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漳州试验中心等重大研发机构建设,争取国家部委在闽布局“加速器驱动乏燃料再生利用”实验设施项目,提升区域创新竞争力。
19.全方位推进开放创新。围绕落实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的战略部署,支持我省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在优势领域建设面向沿线国家的科技创新基地,开展参股并购、联合研发等国际合作。围绕“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发展需求,组织项目对接和科技援外培训,加强与沿线国家的科技合作交流和技术转移转化。完善闽台产业深度对接和科技创新合作机制,鼓励台湾企业、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来闽投资创办科技型企业、研发机构,加快推进两岸技术研发基地建设。发挥海峡两岸科技合作联合基金和两岸清华福州产业基金导向作用,解决闽台两岸共同关注的重大科学和关键技术问题。推动泛珠三角区域科技合作,利用闽港、闽澳合作平台,拓展与葡语国家的科技合作交流。加强与国内创新发达地区合作。建立闽疆科技战略合作联盟,密切与新疆“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的协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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