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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第三度废除课征证券交易所得税

www.ijjnews.com   新华台湾  2015-11-18 15:18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立法院院会”17日三读通过修正通过“所得税法”部分条文,删除课征证券交易所得税相关条文,实施仅2年的证所税走入历史。

  据报道,“立院”院会接近中午进行表决国民党团版“所得税法”第4条之一修正案,国民党团与民进党团都发出甲级动员,出席共有94人,在国民党的人数优势下,最后赞成者有55人、反对者38人、弃权有1人,确定三读通过废除证所税、将证所税归零。

  业界赞有利股市交易活络

  “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委曾铭宗感谢“立院”通过证所税“修法”,让争议3年多的证所税议题落幕,他也看好股市价量将回复正常水准,年底量能上看新台币1200亿元。

  “财政部长”张盛和表示,证所税开征以来纷扰不断,演变自此已成为政治事件,“财政部”无发表意见的立场,尊重“立院”决议。但废除之后,外界就不能再将台股量能不振的因素归咎证所税,让市场回归常态,看看证所税是否真的有这么大的影响力。

  台北市商业会理事长王应杰表示,本来就该精税简政,让交易过程简明,才有利股市交易活络。他相信废除证所税后,明年台股有机会再回到每日交易量1200亿到1500亿元的水准。

标签:证券交易|所得税
稿源: 新华台湾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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