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噪声污染防治 持续改善声环境质量 晋江发布新版城区声功能区划
晋江新闻网4月8日讯 昨日,记者从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获悉,近日,晋江出台《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晋江市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并于4月2日正式施行。新的声环境功能区划,将为晋江市的声环境管理、污染源治理,以及环境噪声执法等工作提供更加明确的行动指南。
《通知》适用范围为晋江市青阳街道、梅岭街道、西园街道、罗山街道、灵源街道、新塘街道、磁灶镇、陈埭镇、池店镇,以及永和镇的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约117.75平方公里。
此次区划以城市道路、水系、行政区界线等为基础,结合用地规划及用地现状进行划分。因晋江市城区范围无符合划分为0类及1类功能区条件的区域,本次晋江市城区声环境分为四类,其中,2类声环境功能区4个、3类声环境功能区4个、4a类声环境功能区51个、4b类声环境功能区1个。
各类功能区的声环境质量标准按照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执行,昼间为6:00至22:00、夜间为22:00至次日6:00。未列入本次《通知》的区域,可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执行乡村声环境功能区管理标准。
据了解,2类声环境功能区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等为主要功能区区划单位,昼间≤60dB、夜间≤50dB;3类声环境功能区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等为主要功能区区划单位,昼间≤65dB、夜间≤55dB;4类声环境功能区涉及交通干线及出海航道等区域,其中,4a类昼间≤70dB、夜间≤55dB,4b类昼间≤70dB、夜间≤60dB。
“区划明确的声环境功能区,不仅是加强噪声污染防治的重要基石,更是强化噪声源头监管和环境执法、推动声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重要依据和手段。”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晋江将进一步强化噪声源的监督管理和环境执法力度,推动声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为广大市民创造一个更加宁静、舒适、宜居的城市环境。
(记者 阙杨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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