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龙地产就7月及11月到期的票据进行交换要约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22-07-05 08:49
晋江新闻网7月5日讯 4日,宝龙地产发布公告称,就尚未偿还的7月到期的4.0%优先票据、尚未偿还的11月到期的7.125%优先票据,连同第四批2022年票据进行交换要约。据悉,此举旨在延长宝龙地产债务的到期日、强化其资产负债表及改善现金流量管理。
同时,宝龙地产征求票据持有人同意对2019年7月票据契约、2020年8月票据契约、2020年10月票据契约、2021年5月票据契约作出建议修订。
交换要约及同意征求并非互为条件。此外,就各系列票据的同意征求乃独立的征求,并不取决于就任何其他系列票据完成同意征求。
交换票据的交换要约于7月4日开始,并将于7月13日下午4时(伦敦时间)届满。
宝龙地产正提出要约,以至少交换合资格持有人所持有的本公司各系列尚未偿还交换票据的最低接纳金额。截至交换要约备忘录日期,宝龙地产第四批2022年票据及第二批2022年票据尚未偿还的本金总额分别为2亿美元及3亿美元。
(记者 王云霏)
标签:宝龙地产
分享到:
相关新闻
- 鲁春丛:晋江应培养更多“灯塔工厂”2022/07/01
- 安踏一体化产业园:数智化让质效齐飞2022/07/01
- 华宇:打造智慧园区 搭载“数字化快车”2022/07/01
- 卡尔美:降本增效 优化协同合作2022/07/01
- 从单一品类到掘金瑜伽健身服饰 “小泳装”做出“大文章”2022/07/04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
活动抢先看
热点新闻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