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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男子酒后开车连撞6车 犯寻衅滋事罪一审被判有期徒刑二年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20-10-12 15:37
  

  男子酒后一时糊涂,企图把停放在路边的一辆小车开走,随后撞上路边的小车、货车等6辆车辆。近日,晋江法院一审以寻衅滋事罪判处被告人小亮(化名)有期徒刑二年。

  2019年3月15日晚至次日凌晨,来晋务工人员小亮单独在宿舍喝酒,后又到朋友宿舍喝酒。次日凌晨5时许,小亮酒后逛到晋江市灵源街道五里工业区某路口时,发现停放在该路口旁人行道上的一部小轿车车门未上锁、车灯未熄灭,他便坐上该车驾驶位,在未取得驾驶资格的情况下,随意操作车辆,准备将该车驶离。其间,因操作不当,车辆碰撞到停放在路边的4部轿车、1部轻型货车、1部二轮摩托车,造成7部车不同程度受损的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小亮弃车逃逸,后于次日被公安机关抓获。经认定,小亮酒后无证驾驶的小型轿车价值79333元,小亮应负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经检测,小亮血液中乙醇浓度为80.32mg/100ml。经查,受损车维修费用逾3万元。案发后,小亮已经赔偿5部轿车和1部轻型货车车主的经济损失,赔偿二轮摩托车车主部分经济损失。

  晋江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小亮公然藐视法纪和社会公德,任意占用、损毁他人财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鉴于被告人小亮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且已赔偿大部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予以从轻处罚,法院据此作出上述判决。

  经办法官指出,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当酒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本案被告人小亮的行为同时构成危险驾驶罪与寻衅滋事罪,因寻衅滋事罪处罚较重,故本案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法官提醒,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勿无证驾驶,更不要无证酒后驾驶,请谨记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记者_胡志法 通讯员_苏秋萍)

标签:酒驾
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谢飞明陈子汉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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