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社会民生 >>正文

煤炭买卖起纠纷“阿登伯”评理说事化解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20-09-02 16:03
  

  林某长期向杨某购买煤炭,双方合作已有四年之久。2019年间,林某发现杨某送来的一车煤炭存在注水情况,因此,他不愿向杨某支付该车煤炭,以及此前三个月煤炭的货款。双方多次协商未果后,晋江市级评理调解员林荣登介入调解。

  年近八旬的林荣登,大家都尊称他叫“阿登伯”,他认真听了双方当事人的陈述。林某说,他发现杨某送来的一车煤炭存在注水情况;杨某则说,在发现煤炭注水后,他又运送了一车20多吨的煤炭,未结算货款的总共21车。但林某称自己只有20张单据。

  “阿登伯”总结出双方争议的焦点:一是煤炭质量问题;二是煤炭供货车次及重量问题。在评理调解过程中,律师提出该案件是买卖合同纠纷,对于双方之间的争议问题,需要双方之间的结清单,以及对质量争议的相关证据和证明。

  “阿登伯”认为,组织双方举证质证,进行评理调解是最快解决矛盾纠纷的方式,也避免双方对簿公堂,防止矛盾激化。他说:“生意人以和为贵,不能一直说别人不对,不要一直拿手电筒照别人的脸,也要照下自己,看看自己脸上有没有污点。”

  听了“阿登伯”的话,杨某承认了煤炭质量有瑕疵,林某也确认有供货21车煤炭。最终,双方当事人接受评理调解员意见,自愿达成协议:杨某同意折扣煤炭货款7万元,对未签单确认的一车煤炭按照18吨来计算。至此,这起困扰买卖双方几个月的合同纠纷得到了圆满的化解。

  (记者_胡志法 通讯员_毕佳阳)

标签:煤炭买卖
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谢飞明陈子汉 [打印]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