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社会民生 >>正文

晋江市开展农村宅基地管理和审批业务培训会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20-08-08 09:22
  

  晋江新闻网8月8日讯 昨日上午,晋江市组织召开农村宅基地管理和审批工作业务培训会,解读新修订的《晋江市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建设管理规定》,确保农村宅基地管理和审批工作的顺畅开展。

  申请农村宅基地需要什么条件?哪些情况下申请农村宅基地是不得批准的?……会上,天衡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泽楠对新出台的农村宅基地建设管理规定和审批流程进行了详细解读。

  “农村宅基地的审批涉及好几个部门,怎样操作才能提高效率?”“群众户口已经迁出农村,名下还有祖上老宅,是否可以就地翻建?”……现场,与会人员针对未来工作实际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进行踊跃提问。对此,晋江市农业农村局局长李友加一一予以详细解答。

  “希望通过这次培训,能够为下一步开展农村宅基地建设管理工作指明方向,帮助各镇街、各村居相关负责人学好政策、掌握政策、用好政策,确保宅基地管理依法依规、规范有序。”李友加表示,新规正式生效之前,各镇街要抓紧在过渡期做好镇级联合审批、设立统一窗口等方面准备工作,理顺机制,保证下一步工作顺利开展。

  (记者_沈茜)

标签:农村宅基地管理
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林秋梅林秋梅 [打印]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5088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