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参加河南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引发福建省代表委员热烈反响
以滴水穿石精神推进乡村振兴 让广大人民群众生活更加美好
习近平总书记参加河南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引发我省代表委员热烈反响
8日,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河南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在我省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引起热烈反响,大家第一时间进行认真学习。
大家认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一年多来,福建与全国各地一样,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部署,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战略的总目标、总方针、总要求,在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五大方面科学谋划布局、认真组织实施,取得了良好工作开局。推动乡村全面振兴,是一个长期的、艰巨的过程。我们要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一任接着一任干,以真抓实干的作风和滴水穿石的韧劲,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把大有可为的土地种好,把希望的田野耕好,让广大农民生活更好。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做好‘三农’工作放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统筹谋划和推进。我们一定要深刻领会、抓好落实,努力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全国人大代表、三明市委书记林兴禄表示,要坚持把农业农村摆在优先发展位置,进一步压实领导责任、加大投入力度,确保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各项任务落实落地。
粮食安全,事关全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扛稳粮食安全这个重任。作为农业工作者更感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全国政协委员、农工党福建省委会副主委、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赖应辉表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首要任务是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我们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推动粮食产业提升质量和效益,增强竞争力;建议抓紧完善粮食安全相关法律制度,为构建更高层次、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可持续的国家粮食安全保障体系提供法律保障。全国人大代表、福建武夷烟叶有限公司营销中心副主任黄蕾也深有感触地说,民以食为天,南平是绿色宝地,是福建粮仓,保证粮食供给责任重大。我们要牢记习总书记嘱托,贯彻落实粮食安全战略,稳步提升粮食产能,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保证让老百姓吃上安全放心的粮食。
乡村振兴,要选对产业路子,要用好改革法宝。全国政协委员、仁建集团副董事长、中国扶贫开发协会副会长郭文圣说,“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在发展乡村产业时,要树牢绿色发展理念,决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来换取短期内的经济高速发展,而应该优先选择发展绿色、高效、创新产业,走出一条生产、生活、生态协调发展的路子。全国人大代表、永泰县希安油茶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卢玉胜建议,在乡村振兴中,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推动人才、土地、资本等要素在城乡间双向流动和平等交换”的要求,做好“一村一品”“一镇一品”“一县一品”的产业规划,做好产业配套的土地流转,促进土地规模化、集约化发展,吸引大企业、龙头企业落户农村,吸引精英人才落户农村为产业服务,激活乡村振兴内生活力。
农村需要什么,就补齐什么。“乡村振兴的重要一环是人才振兴,人才振兴的基础是办好乡村教育。”全国人大代表、漳州市实验小学党委书记兰臻说,当前农村教育还存在办学条件标准偏低,教学辅助用室、教学仪器设备、教学活动场所不足以及更新周期较长等问题,这些正是基层所需要的。建议要加大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加快补齐薄弱环节,让农村孩子享受到更好的教学条件,办好人民满意的乡村教育,为乡村振兴提供人才支撑。全国政协委员、正荣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欧宗荣也认为,人才是农村的未来、乡村振兴的希望所在,但从目前来看乡村教育却成为农村事业的一大短板,必须尽快补齐。他表示,当前要紧紧抓住乡村教师队伍建设这个根本,通过“待遇有保障、发展有空间、职业有荣誉”职业生态系统的构建,吸引更多的年轻教师选择乡村、扎根乡村,推动乡村教育发展、乡村人才振兴。
“乡村振兴要实现,基层组织是关键。”全国人大代表、龙岩市新罗区西城街道西安村党委书记章联生说,我们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夯实乡村治理这个根基”这一重要指示要求,围绕乡村振兴新使命新任务、农民群众新期待新要求,认真履行农村基层党组织引领乡村振兴的主业主责,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不断凝聚、增强乡村振兴的发展动力。
全国人大代表、闽南师范大学生物科学与技术学院副院长陆銮眉说,福建的农业特色鲜明,要发挥区域优势,加强顶层设计,完善配套政策,建立健全机制,着力打造“田园综合体”,积极探索多元化的聚居模式,让农村真正成为“希望的田野”。
(记者 严顺龙 周琳 郑昭 林蔚 林侃 林宇熙)
- 蔡金钗:加强跨省知识产权维权机制建设2019/03/09
- 【全国两会·晋江声音】施家伦:粤澳可合作发展“飞地经济”2019/03/09
- 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2019/03/09
- 放飞梦想,点亮祝福!2019/03/08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