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闽南要闻 >>正文

厦门八旬阿婆被忽悠 花6000元买“包治百病的百花果”

www.ijjnews.com   海西晨报  2018-01-23 10:16
  

  实际价值一斤仅20元

  回家后,王阿婆吃了几颗“百花果”,但觉得身体并无变化;和家人谈起这件事,大家都说她上当了。

  王阿婆着急了,拿着“百花果”到药店、医院去询问。医生说,这是草寇,用来做卤味的,有开胃作用,一斤不过20元。这下,王阿婆才明白自己上当受骗了,立刻报警。

  接到报警后,民警在事发地点周边一带进行侦查,查出了几名可疑人员。1月6日,民警在入户检查时,发现一名女子和可疑人员模样相似。这名女子名叫黄某兰,她承认自己卖东西骗人。随后,民警在黄某兰的住所,又找到了另外3名嫌疑人陈某、吴某、黄某。

  通过嫌疑人供述,民警得知还有一名嫌疑人常某住在集美,于是便前往集美将其抓获。

  据了解,该团伙以黄某兰为首,其余4人都是黄某兰召集来的,他们之前就了解到有类似的诈骗手段,因此“依葫芦画瓢”进行诈骗。在骗局中,黄某兰负责摆摊出售“百花果”,陈某、黄某、常某是托,吴某则负责望风。诈骗得手的赃款,5人平分。

  目前,民警已追回赃款2000多元,嫌疑人已被刑拘,案件仍在侦办中。

(记者 彭怡郡 通讯员 陈佳音)

首页  上一页  [1]  [2] 
标签:诈骗|忽悠|百花果
稿源: 海西晨报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