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新闻网 >> 新闻中心 >> 社会民生 >>正文

18岁花季少女车祸“脑死亡” 父母签下器官捐献登记表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17-10-22 09:10
  

  18岁花季少女车祸“脑死亡”父母签下器官捐献登记表
“如果女儿走了让她换个方式活着”

  晋江新闻网10月22日讯 18岁,花季般的年龄,却不得不提早面临凋谢。日前,晋江市医院重症病房外,18岁少女曾雅琪的父母郑重地在《福建省人体器官捐献登记表》亲属签名栏上签下名字,自愿在女儿身后捐献出女儿的器官。据了解,若捐赠手术成功,这将是晋江第6 例器官捐赠。同时,也是晋江首例本地户籍居民自愿捐赠器官的案例。

爷爷向记者展示小女孩车祸前照片

  飞来横祸  花季少女命悬一线  爱心市民接力献血“挤爆”献血屋

  15日傍晚4:30左右,家住内坑的平山中学高三学生曾雅琪的命运,因一起车祸而彻底改变。

  晋江市医院17日出具的疾病诊断书这样写着:全身多发伤,特重型开放性颅脑损伤、中枢性呼吸衰竭、双肺吸入性肺炎、代谢性酸中毒、失血性休克、凝血功能障碍、急性肾功能损害、急性肝功能损害等。

  经过医院紧急抢救,曾雅琪随即被转入重症监护室。“因为颅脑损伤严重,孩子送来时就已处于深度昏迷状态,没有自主呼吸。由于病情太重,术后依旧没有自主呼吸,血压也不稳定,各项器官功能都很差,现在主要靠机器和药物来维持生命。”晋江市医院重症医学科黄医生介绍。

  雅琪昏迷第二天,一场关于她的爱心接力在朋友圈传开了,那就是“爱心接力献血救人——晋江少女曾雅琪不幸遭遇车祸”的求助信息。彼时,一场突如其来的车祸,让花季少女躺在了重症病房内;而一群素不相识的陌生人,正在晋江市医院爱心献血屋向她伸出了援手。

  “信息发布第二天一早,就有特别多爱心市民赶到医院,大家挤满了献血屋,不少市民还是特意从外地赶来。”雅琪的堂哥曾华波发出求助信息后,也是感动不已。

  据其介绍,由于条件所限,爱心献血屋一天只能为15名群众提供验血、抽血服务,不少热心群众自发跑到泉州中心血站或找到其他爱心献血屋为雅琪助力。

  市民罗先生17日上午特意向单位请假前去献血。“一屋子都挤满了人,现场工作人员忙不过来,恰逢当天泉州中心血站在永和镇政府开展义务献血活动,不少群众当机立断,自发拼车前去永和献血。”

  善举感染  家人含悲决定捐献  孩子器官挽救需要帮助的人

  19日上午9:20左右,在重症监护室外,曾雅琪父母与红十字会工作人员签署了《福建省人体器官捐献登记表》,孩子身后将捐献出器官,帮助需要帮助的人。殊不知,正式签署登记表前,家庭内部已经开了一场“会议“。当看到那么多人赶来为我女儿献血出力很受感动,今天一大早就在想‘如果不论采取任何方法都无力回天,孩子实在扛不过去,就想把她有用的器官捐献出去,一来回馈社会,二来也算是孩子换个方式活着’。”雅琪父亲曾金沙说出了内心想法。与曾金沙想法不谋而合的,还有雅琪的母亲曾美娜。“女儿房间的书架上放着一本《看天下》的书,她的器官如果能救活其他人,让他们帮着我女儿看天下也是一种慰藉。如果孩子知道的话,我想她也会同意我们的想法。”病房外,曾美娜一脸憔悴。面对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现实,孩子的爷爷,74岁的曾明港这次也站在了儿子儿媳的一边,悲痛同意了捐献孙女器官的想法。出事前一天,乖巧的孙女蹦蹦跳跳来家里拿地瓜的场景还历历在目,隔天却即将要面对阴阳两隔,爷爷曾明港再次落泪。“拿地瓜那天,她看到给她的都是好的,还特别心疼地打电话跟她奶奶说,‘你把好地瓜都留给我们,差的留给自己,你们更应该吃好的,以后不能再这样了’。” “孩子的器官如果能救活其他人,也算是功德一件。”常年务农的曾明港含泪表示。记者也了解到,19日中午,南京军区福州总医院联合人体器官获取组织(OPO)协调员赶到晋江。经过一番评估,协调员表示,雅琪目前器官受损严重,还需等候时机再做评估,然后再挑选出最适合的受体进行器官移植。 “相信我的女儿如果能知道的话,也一定非常赞同我们的做法。这样兴许还能让我女儿的眼角膜继续绽放光彩,让她的心在这人世间继续跳跃!”19日傍晚,曾金沙在朋友圈里发布家人的决定,并感谢爱心人士伸出援手。目前,晋江器官捐献登记志愿者近 50人,遗体捐赠登记志愿者50余 人。“由于旧观念的束缚,和先进地区相比,这样的数量还偏少,器官捐赠其实也是生命的另一种延续。”晋江市红十字会秘书长曹荣山表示,对某些器官衰竭患者来说,器官移植是延续生命的唯一希望。

       记者_林文婧 秦越 文图

标签:花季少女|车祸|脑死亡|父母|捐献
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颜英婷颜英婷 [打印]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