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新闻网 >> 新闻中心 >> 社会民生 >>正文

男子驾车直撞花圃起火 竟谎称躲避前方摩托车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17-09-21 08:33
  

  晋江新闻网9月21日讯 昨日12时20分,在晋江世纪大道梅岭段世茂·御龙湾路口,一部轿车车头撞上路口绿化带石块后突然起火,所幸晋江交警、消防及时赶到,及时排除了险情,事故没有造成人员受伤。随后,男子向交警称当时是为了躲避前方的摩托车,而交警很快通过监控揭穿了他的谎言。

  当日中午,事发现场,一辆小车撞到路边花圃后,车头起火。赶到现场的消防官兵立即对事故现场进行警戒,并引导过往车辆,保证足够的安全救援空间,同时架设一支水枪对车头火势进行扑救。很快,车身的明火被扑灭,随后消防官兵架起引擎盖再对整个车框架、发动机进行冷却,防止复燃。十余分钟后,险情得到排除。随后,赶到事故现场的民警也介入调查。

  驾驶员李某称,当时为了躲避一辆摩托车撞上了花圃,随后车辆着火。

  执勤民警当即调取了周边监控,监控视频显示:12时18分左右,李某驾驶的小车由双龙路往世纪大道方向行驶,在行经事发路段时车辆突然由左侧第二车道向左侧路边花圃驶去,随后撞上花圃,车辆的车头开始冒烟。但民警发现,在这期间李某车辆的前方并没有摩托车行驶,事故也并非如李某所说的为躲避车辆造成。该起事故由驾驶员李某单方造成,由李某自行承担事故责任。

  在此,交警部门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开车时一定要注意力集中,不要分心驾驶,避免发生交通事故。

  (记者_朱艳 黄伟强 通讯员_蒋巧玲 庄诗琪 黄烤生 文图)

标签:车祸
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5088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