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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首例马拉松替跑猝死索赔案昨日一审宣判 123万赔偿诉求被驳回

www.ijjnews.com   海峡导报  2017-09-22 09:57
  

  从今年2月底正式立案到昨日下午一审宣判,国内首例马拉松替跑猝死索赔案,在海沧区人民法院暂有了结果。

  这起由猝死者吴某的家属梁某某、吴某某、梁某对被告即厦门(海沧)国际半程马拉松赛运营机构(以下简称厦门H公司)及参赛名额转让方李某提起的诉讼,要求赔偿死者家属共计123万余元,最终被一审法院驳回所有诉求。

  原告代理律师黎永绿接受导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上诉与否,要尊重当事人的后续意愿。

  事件回顾

  替跑者猝死在赛道上 家属索赔123万余元

  2016年12月10日,2016建发厦门(海沧)国际半程马拉松赛在海沧举行。吴某当日佩戴“李某、F12530”的号码布进入跑道参加比赛。

  当天上午10点11分10秒,吴某通过终点后不远处便摔倒在地,出现心跳停止、呼吸微弱等情况,经赛事医疗点医护人员临时救护后,被送往海沧医院救治,于当天上午11点33分抢救无效死亡。

  死者家属将赛事运营方和转让号码布者李某告上法庭,要求连带赔偿123万余元。海沧区人民法院于今年6月7日、8月2日两次公开开庭审理这一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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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替跑|猝死|索赔
稿源: 海峡导报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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