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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管QQ被盗出纳被骗11.53万元 公司起诉全额索赔

www.ijjnews.com   东南早报  2017-09-18 15:28
  

  公司的“高管”叫你汇款,你汇不汇?公司出纳阿欣(化名)选择了汇款。谁曾想,这竟然是诈骗分子下的指令,结果造成公司损失11.53万元。公司要求出纳全额赔偿,这钱到底该不该由她赔呢?

  (CFP供图)

  昨日,记者从鲤城区人民法院了解到,经法院调解,阿欣赔偿了公司2万元。公司也表示,若今后能追赃,将会把钱退给阿欣。

  高管QQ被盗 出纳被骗汇11.53万元

  去年3月17日,阿欣应聘成为鲤城某文化传媒公司的财务人员。几天后,正在上班的阿欣接到管理人员阿航QQ发来的信息,要求查一下公司账户的存款。

  阿欣查询后,“阿航”又发来信息说,有一笔往来款马上要支付,还发给她对方的资料。阿欣说,支付时她本来想与公司的老板沟通,但是因对方在开会,只好按照“阿航”的意思付款。随后“阿航”又两次要求她向另外一个账户付款,前后共计汇出11.53万元。

  事后,她才知道阿航的QQ号被盗了。公司于是向警方报案。

  阿欣所在的公司规模不大,10多万元的损失不算小。公司责怪阿欣没有按照公司汇款的程序,就匆忙汇款,所以才给了诈骗分子可乘之机,因此要求她赔偿这笔钱。

  阿欣也是一肚子委屈,她说自己也没想到诈骗分子会窃取了阿航的QQ号,且自己的QQ号也是公司给的,QQ号备注她是公司出纳,诈骗分子才这么精准找到她,要求她汇款。她觉得,要她赔偿实在没理由。

  公司起诉员工 要求赔偿全额损失

  几次协商没有结果,公司于是作为申请人,向鲤城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要求阿欣因自己的过失行为全额赔偿公司11.53万元的损失。经仲裁裁决,阿欣得赔偿公司5765元。公司认为裁决赔得太少,不服该结果。

  今年4月份,公司作为原告,将阿欣起诉到鲤城区人民法院,仍向她索赔11.53万元。公司说,阿欣未经经办人、部门主管、总经办、总经理签名,就向他人汇款,严重违反了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造成了公司的重大损失,理应赔偿。公司认为,当时阿欣只要按照公司流程汇款,就不会被骗。

  对此,阿欣有不同的看法。她认为,该案尚未侦破,理应等案件侦破了,公司找诈骗分子赔偿,而不是找她。此外,公司此前有些款项也是先汇出再补程序走流程的,因此她按照“阿航”的指示汇款,是很正常的事情,“款汇前我对阿航QQ号被盗是一点都不知情的。”

  案件尚未侦破,公司要求阿欣赔偿这笔巨款,这对于刚入职10多天、月薪才一两千元的她来说,无异于一笔天文数字。

  法院主持调解 员工赔偿2万元

  日前,在经办法官的调解下,该案有了结果。

  阿欣与公司达成赔偿协议,最终赔偿公司2万元,她也与公司结束了劳动关系。公司表示,假设日后案件侦破了,并从诈骗分子处追赃到11.53万元,会将2万元退还给阿欣。

  法官提示,财会人员对公司、单位的资金安全起到重要作用,在接到QQ、微信等网络汇款指令后,应当尽量采取电话或当面与公司、单位负责人核实,且按照公司财务流程走程序,从而降低受诈骗的风险,保障资金安全和自身权益。

  (记者 黄墩良 通讯员 周戴龙)

标签:诈骗|QQ被盗|索赔
稿源: 东南早报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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