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闽南要闻 >>正文

南安一男子酒桌上身亡 家中育有2个未成年的儿子

www.ijjnews.com   海峡都市报闽南版  2017-08-03 15:53
  

  8月2日凌晨,一中年男子被发现在洪濑一酒楼内不省人事,医生赶到后,发现男子已经身亡。据了解,昨晚7时许,包某受刘某邀请到洪濑一家酒楼二楼包箱里饮酒,桌上共有二女六男,饮用竹桶酒和啤酒还有饮料等。昨晚10时许,包某脸靠在桌上睡,其他人相继离开。

  ­ 昨晚11点多,包某家属给其打电话,包某没接,酒楼服务员帮忙接了电话,说包某麻了要家属前去来接回家。

  ­ 包某家属很快赶到后,先把包某背起来,却发现包某老是叫不醒,就请来医生,据医生诊断,包某已经死亡,包某妻子立即向南安洪濑派出所报警。

  ­ 据了解,死者姓包,外省籍人,今年40岁,结婚后定居在洪濑,育有2个儿子,今年分别只有13岁和4岁。

  ­ 经了解,请客的刘某,南安梅山人,离异,现租住洪濑,开一间茶叶店,同时也做竹桶酒生意。据介绍,当天是刘某孙子出生11天请客,刘某自带3瓶竹桶酒,6男2女共喝了2瓶竹桶酒和几瓶啤洒。

  ­ 以上说法仍待警方进一步证实。

  ­ 记者从洪濑派出所了解到,目前,此事已经由洪濑派出所移交给洪濑镇司法所调解处理,包某死因有待鉴定。

  (记者 杨江参)

标签:猝死
稿源: 海峡都市报闽南版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5088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