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掷25.5亿元收购影视公司、投拍热门小说剧 不少荧屏热剧藏有厦企身影
《武神赵子龙》和《北京遇上西雅图之不二情书》等影视作品的发行制作中都有厦企的身影。
眼下,国内电影票房节节攀升,影视投资如火如荼。这不,厦门影视业也消息频传。
不久前,厦门当代东方披露重组预案称,公司拟以不超过25.5亿元的价格收购永乐影视100%股权。据悉,这是继并购盟将威、华彩天地后,当代东方的又一个并购计划,引发业界高度关注。
实际上,记者注意到,当下影视投资热潮正在蔓延,越来越多厦企通过投资或并购,深度介入这一领域。
当代东方收购专业影视机构
近期,一桩高达25.5亿元的影视行业收购案,在业界引发聚焦。根据厦门当代东方近期披露的重组预案称,公司拟以不超过25.5亿元的价格收购永乐影视100%股权。
据悉,拟被收购的永乐影视,是一家集策划、投资、拍摄、制作和发行为一体的专业影视机构,主营业务为电视剧、电影的制作与发行,以电视剧的制作与发行为主,具体包括《战神》《隋唐演义》《梦回大唐》《焦裕禄》《封神榜之凤鸣岐山》《武神赵子龙》等项目。
当代东方十分乐观地看待本次收购。“首先,在影视项目的投资发行决策和制作环节,永乐影视能补充当代东方在抗战剧、主旋律剧上的短板,加强当代东方的电视剧发行能力;其次,在营销及商务开发环节,当代东方与永乐影视互相开放信息和渠道,实现双方营销和发行资源的整合。”当代东方说,“第三,永乐影视业亦可利用上市公司的融资平台,拓展融资渠道,提升主营业务发展能力。”
据悉,当代东方于2015年收购盟将威影视100%股权,进入影视行业。
记者注意到,在收购盟将威影视后,当代东方在影视行业的并购动作就开始加快,并试图打造全产业链。
2016年年报显示,当代东方去年实现营业收入9.86亿元,同比增长99.01%;归属于股东净利润1.77亿元,同比增长60.25%。而其中,电视剧子公司盟将威是头号功臣,贡献了绝大部分业绩。
年报显示,去年盟将威收入高达8亿元,同比增长128.4%,占当代东方总营收的比例更是超过八成。
当然,当代东方电影板块也有亮眼表现。去年,公司发行的电影《北京遇上西雅图之不二情书》总票房7.86亿元。公司通过该片的票房分账,实现电影收入6579万元。
根据当代东方发布的2016年年报,其已有完整的产业链布局优势,公司围绕“内容、渠道、衍生”这一影视文化产业链,已初步构建了影视制作、院线布局、IP版权运营、衍生品发展的影视文化全产业链业务架构,拥有较强的发行能力和渠道优势,具有一定的行业竞争力。
越来越多厦企介入影视投资
记者注意到,当前厦门的影视产业投资热潮正在不断蔓延。
厦门建发集团曾斥资1亿元,与芒果传媒有限公司等公司发起设立“芒果海通创意文化投资基金”,其投资领域涵盖了电影产业。
更早一些,厦门大洲兴业也宣布进军影视产业,投拍莫言小说《藏宝图》等多部影视剧,同时也有投资影视城的计划。
实际上,在过去一段时间,越来越多厦企参投的影视作品进入市场,如厦门军安影视投资公司投拍的《绝对底线》、厦门皓月投资有限公司投拍的数字电影《情回鹭岛》等。
网络影视进入多家厦企视野
此外,网络电影和电视剧也进入厦企视野。据不完全统计,自去年以来,以各种方式参与网络大电影投资拍摄的厦门企业就有20多家。
厦门风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曾出品了多部网络大电影,其中,都市爱情喜剧大电影《绝密恋人》是在厦门拍摄完成的,电影中人物的原型就是在厦门生活的普通人。
厦门丹溪映画等四家厦门公司联合出品的犯罪悬疑类网络大电影《欲望花房》,也于去年底在各大视频平台播出。
厦门新佰影业董事长、中国电影家协会两岸电影工作委员会副主席李新柏说,网络大电影其实是微电影的升级版,点击率高就可以赚钱。厦门对影视感兴趣的人很多,但是敢投资的很少,网络大电影投资门槛低,因此厦门不少企业都愿意参与。
李新柏说,厦门本土拍摄网络短片有四五年了,以有故事情节的微电影为主。“厦门本土出品的网络短片一年有七八十部,而能拿得出手的网络大电影,一年也就十几部。”
与此同时,厦门也开始发力影视产业服务。据悉,厦门市影视产业服务中心按“一园多区”的规划思路,以集美集厦门影视总部园区为核心,以政策资金扶持和产业资源整合为依托,期待能带动影视综合配套区、摄影棚区、外景地等的发展,推动区域影视产业的发展。
(记者 叶子申)
- 2017广电蓝皮书发布:广播影视供给侧改革有待深化2017/07/30
- 浔兴股份拟10.14亿元收购价之链65%股权2017/07/12
- 晋江五店市传统街区取景5天 电影《徒弟》亮相海峡影视季2017/06/22
- 首映影片《爱情算不算》 获观众好评2017/06/21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