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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子行凶 中年妇女租房内遇害 嫌疑人被抓获

www.ijjnews.com   泉州网  2016-11-30 1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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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房式”出租房 治安隐患不少

  死者李某就租住在该民房三楼

  这起命案发生在一栋用来出租的民房中。昨日,记者调查发现,无证件租房、消防安全隐患等问题在泉州市民房出租市场中屡见不鲜,留下种种隐患。流动人口日益增多,房屋租赁业发展迅速,但出租房屋管理力量薄弱,出租房主法律意识淡薄,不少房东对出租房疏于管理,有的租房未办理租赁备案手续,一些房屋因此成了治安问题高发和“藏污纳垢”的场所。-记者林书修龚翠玲实习生秦珊珊文/图

  事发租房一楼层8间房人员出入随意

  在案发民房,记者看到,该栋民房为6层自建房。房东就在楼下的店面经营一家卖食杂的小卖部。小卖部通往楼上租房有一道铁拉门。

  据租客介绍,平常铁拉门经常未关闭,来小卖部的人员进进出出,他们也并不在意。据他介绍,大多数民房每层楼都经过改造,可以容纳下七八个小房间,每个楼层有一个公共厕所。

  该租客表示,大堡村的流动人口很多,不少从湖南、重庆、四川来打工的老乡。由于民房的房租低廉,每个月在两三百元,大多老乡都居住在这一类的民房中。

  记者了解到,在泉州不少乡镇,由于外来务工人员不断增多,很多民房都改造成出租房,房东大多是当地村民,平常的管理较为松散,对于租客一般也未严格登记。“人员流动很快,有的租了不到一个月就搬走了”一名民房房东告诉记者,他们并不了解租房要备案。

  私房出租

  租客不登记身份者大有人在

  昨日,在案发地,记者发现附近有许多多层民房,不少都作为出租房。现场的一名女士介绍,她和老公租住在附近。该女士还说,在同一层住有多户,而且人员相对复杂,各种职业的人都有。多位市民告诉记者,民房出租只要交钱就可以,没有合同,大都也不用登记身份证。

  记者多方了解到,在人群聚集地,民房出租是再正常不过的事。学校、工厂、菜市场等地的民房更是炙手可热。学校附近民房的居住情况相对正规,而且居住人群较为单纯,大多是学生或刚毕业的学生。学校的民房出租居住登记也相对正规,泉州某高校附近的民租房许多都有店名,作为民宿出租,在入住时前台都有一名服务人员检查身份证登记,登记后店家还会把租客信息输入福建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的微信公众号进行管理,待租客离开后,需登记离店信息。信息不符者,该公众号会及时反馈给租户。多名房主表示,严格的信息登记不仅是对租客的负责,对自己来说不失为一种安全保障,租客的事难以预料,及时登记到公安系统自己也很安心。

  记者调查

  “民房式”出租房问题一箩筐

  记者调查了解到,因监管难度大,近年来“民房式”出租房存在着偷窃、打架、违法经营等多宗罪,其中以偷窃等治安问题最为普遍。泉州一派出所负责人坦言,目前出租房市场确实存在一些问题,由于管理不是很到位,不少市民或单位在未到相关部门备案的情况下将房屋出租,成为一些不法分子的“聚居地”。

  房屋设施简陋 存在众多隐患

  据调查,普通民用平房改造的出租房,往往在公共设施上存在众多安全隐患。不大的一层,有好几个隔间。房间小,过道窄。缺少消防器械和安全出口标志等基本公共安全保障设施。同时,民房出租房大多卫生杂乱,乱拉电线,杂物堆放等问题。一旦发生人为灾害,极容易造成受灾面积广,救援难度大,生命财产威胁大的事故。

  租住双方约束少 纠纷难处理

  记者调查发现,不少“民房式”租房,房东与租客之间通常只存在简单的口头约束和金钱交易约束,并不会进行合同文件的签约这样具有法律约束的环节。一旦双方在租金、设施损坏、物品失窃等问题中发生分歧的同时,不可避免会产生自说自话的状况,纠纷也会难以处理。

  同时,低廉的出租价格,简单的出租过程,租客与屋主之间一般只进行简单的交易过程。对于租客的身份,住房目的并未进行严格确认。极低的租房条件,也使得民用改造出租房极其容易成为罪犯犯罪的遮蔽所。

  流动人群复杂 治安管理不足

  民房改造的出租房,一栋楼内租客复杂,一天内来往找寻的人群也多。没有来访登记,任何人都能随意进入民房楼层内。失窃屡见不鲜,更有骗子利用租住幌子,“二房东”钻空骗取钱财,“假租客”趁机调查情况借机偷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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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房主须办理租赁备案手续

  泉州市房地产交易与房屋权属登记发证处工作人员介绍,租赁房屋一直是监管的难点。出租房的房东应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但不少房东法律意识淡薄并没有办理。工作人员提醒,符合出租条件的房东应尽快补办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对不符合出租条件而出租房屋的房主,一旦查到将给予处罚。

  租客从事违法活动 房东或需承担责任

  福建闽荣律师事务所王萍煌律师表示,房主对承租人在房屋内的违法行为知道而不举报,应当承担相应责任的,可处两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根据《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房屋出租人有如下法律责任和义务:不准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有效证件的承租人;必须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承租人是外来暂住人员的,应当带领其申报暂住户口登记;对承租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常住户口所在地、职业或者主要经济来源、服务处所等基本情况进行登记并向公安派出所备案;发现承租人有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或者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对出租的房屋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

  安装“二维码门牌” 出租屋管理更便捷

  今年4月19日,石狮永宁边防派出所向石狮市公安局申领首批“二维码门牌”,由民警逐家逐户进行安装,以信息化手段对辖区流动人口、出租房进行管理。“二维码门牌”的二维码信息包含该出租房具体地址、屋主、租住人等基本信息,民警通过配发的“警务通手机”进行现场登记、注销、查询等操作,信息的修改和维护更加快捷。目前,该所已安装“二维码门牌”74张。

  设出租房业主协会 规范出租管理

  2013年3月12日晚,丰泽东湖街道少林社区召开民主听证会,邀请居民代表共同讨论出租私房为居民生活和社区管理带来的难题。该社区的楼房,大多是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的老房子,1/3已出租,租户260多户,流动人口数量达3000多人,占社区总人口数的1/2,为社区卫生、治安带来了很大压力。少林社区决定成立“出租房业主协会”,督促出租人建立登记、安全检查等管理制度,让管理更加规范,让社区更加文明有序。

(记者 林书修 龚翠玲 实习生 秦珊珊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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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行凶|嫌疑人|抓获
稿源: 泉州网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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