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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批15个“小城市”培育试点公布 泉州5镇入选

www.ijjnews.com   闽南网  2014-09-30 11:40
  

  昨日现场会下发的《关于促进中小城市和城镇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第一批选择南安水头镇晋江金井镇晋江安海镇、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镇、闽侯青口镇、安溪湖头镇、福鼎太姥山镇、仙游榜头镇、安溪龙门镇、福清江阴镇、福安赛岐镇、漳浦杜浔镇、浦城仙阳镇、尤溪洋中镇、永定高陂镇等15个中心镇,开展“小城市”培育试点。

  《意见》还提出,要加快建设以福州大都市区、厦漳泉大都市区为中心、若干区域中心城市为骨干、县城为支撑、中心镇为纽带、美丽乡村为基础、沿海一线山区多点、具有福建特色的城镇化新格局,走出一条“以人为本、四化同步、优化布局、生态文明、传承文化”的新型城镇化路子。

  壮大中小城市

  就地就近城镇化

  有序推动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就地就近城镇化,是新型城镇化的重要路径之一。目前,在我省现有政策上,除福州、厦门、平潭外,中小城市和城镇的落户限制已全面放开。由此,鼓励各地积极探索各种有效办法和提供优惠条件,吸引急需人才和大中专毕业生、技术工人、留学归国人员等常住人口落户。

  对在城镇有稳定职业且居住一定年限的本省籍村民,可以城镇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新建的住房置换其原有农村住房,并探索新农合省内异地转移接续、保费补助跨区域转移办法及外来人口、留守家属分别参合的新农合参保机制,解决全家“捆绑参合”难题。

  对暂无落户意愿或暂不具备落户条件并居住半年以上的人员,推行居住证制度,实行积分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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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新型城镇化|小城市|现场会|试点
稿源: 闽南网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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