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将建立诚信红黑榜制度 禁止“老赖”坐飞机
据新华社电 昨日下午,福建省委外宣办召开新闻发布会称,近日,福建省委文明办等10部门联合出台《福建省贯彻落实“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的实施意见》,将建立起诚信“红黑榜”制度,把恪守诚信者列入“红名单”,失信违法者列入“黑名单”,并加大对失信行为突出问题的重点治理,从六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限制。据悉。今后“老赖”在乘坐飞机、乘坐列车软卧等方面受到限制。
失信被执行人在六方面受限
福建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省委文明办主任石建平介绍,失信被执行人将在交通出行等六方面受到限制。具体包括:
禁止乘坐飞机。对列入民航售票系统的限乘失信被执行人,在购买航班机票时予以限制;机场管理机构获悉人民法院提供的失信被执行人乘坐航班信息后,将及时采取措施并对失信被执行人不予办理乘机手续。
禁止乘坐列车软卧。对失信被执行人购买列车软卧予以限制。
在企业登记管理中对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予以任职限制。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在福建省工商系统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平台中对失信被执行人为市场主体的予以公示其名单信息。
对失信被执行人在贷款办理、信用卡申办等方面予以限制。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人民银行厦门中心支行配合将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纳入银行征信系统,分别会同福建银监局、厦门银监局督促辖区内银行业机构用好失信被执行人信息,要求各银行机构在办理贷款或信用卡等业务时,应将查询客户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作为前期调查、审查审批的必经程序。
失信被执行人为单位的,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项目审批等方面予以限制。
失信惩戒对象以法律文书来界定
哪些人属于失信被惩戒的对象呢?石建平介绍,福建对信用惩戒的对象有严格的界定。
信用惩戒对象为未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且被福建各级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的所有失信被执行人,以及被发出限制高消费令的其他被执行人,这些人群统称为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时,即为被执行人本人;失信被执行人为单位时,还包括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林卫里介绍,六种情形的被执行人,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对其进行信用惩戒。包括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截止2014年8月18日,福建已有8万多名失信被执行人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向社会公布,有6298名被执行人受失信公示威慑,主动履行还款义务,使案件得到有效执结。据悉,福建对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实行动态管理,已经履行义务的失信被执行人可被删除出黑名单。
福建将专项整治六大失信多发领域
据介绍,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福建还将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公告栏等方式予以公布曝光,同时录入最高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以及福建法院政务网“执行公示”栏目,社会公众都可以免费查询和使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
在曝光公示之外,法院部门将把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等通报,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信用惩戒,使失信被执行人的生产活动受到制约,生活空间受到挤压。
下一步,福建将加大失信行为突出问题重点治理,计划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食品药品违法违纪、非法传销、金融信用缺乏、环境污染、电话和网络诈骗、网络谣言等失信易发多发的行业领域和诚信热点问题开展专项行动,进行集中整治。
与此同时,福建也将尽快出台《关于推进福建省诚信建设制度化的实施意见》,加快推进福建省信用体系建设,完善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逐步实现信息全覆盖、跨领域联享、信用联评、失信联惩工作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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