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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7项举措让社会组织登记更容易 即日起实施

www.ijjnews.com   闽南网  2013-12-27 10:50
  

闽南网12月27日讯 除依据法律法规需前置行政审批及政治法律类、宗教类、社科类等社会组织外,晋江其他社会组织均可直接向市民政局申请登记。昨天,记者了解到,晋江市政府出台7项举措,进一步细化放宽登记条件和简化登记程序,并即日起正式实施。

――简化登记程序――

以前,社会组织登记程序包括筹备登记和成立登记两个行政审批环节,今后,可以少跑好几趟了。据晋江民政部门人士介绍,申请人向市民政局申请名称预审,以前要开展筹备工作,必须先得到市民政局的书面同意才行,现在只需拿到《名称预审核准通知书》就可以了。在有效期六个月内完成后,再向市民政局申请成立登记。

登记管理机关审核方面,市民政局接到申请材料后,可根据实际需要向相关部门、群团组织征询其对拟申请登记社会组织是否需要前置审批,以及宗旨、业务范围等方面的意见,相关职能部门的意见作为社会组织登记审批的重要依据。市民政局根据相关条件及要求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准予社会组织登记或不予登记的决定。

相关职能部门认为社会组织拟开展的业务活动应当依法取得相关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的,市民政局应当告知申请人,取得相关许可证或审批文件后再申请成立登记。

――放宽登记条件――

根据晋江市府办日前下发的《关于做好部分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工作的通知》,将从以下7方面放宽登记条件:

1.免除审查批文,即申请人可不需向业务主管单位提交申请成立社会组织的报告,不需要提供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的批文;

2.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团体的注册资金,由以前规定的不低于3万元(含)降至不低于3000元(含);

3.允许“一址多社”,即允许两个以上社会组织在同一场所共同办公;

4.允许“一业多会”,即允许沿产业链等设立多个行业协会,允许合并和分拆组建;

5.放宽会员限制,可吸收晋江市行政区域以外的异地同行会员,异地会员数量不得超过社会团体会员总数的10%,允许行业协会吸纳持有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非法人经济组织为会员;

6.对晋江扶持发展的优势产业、新兴产业以及经济组织较少的行业,成立相关行业协会的会员数量可根据实际适当放宽至30个以上。

7.鼓励大学生就业,毕业两年内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举办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允许“零户头”注册,可从成立之日起两年内补足注册资金。(本网记者 陈建辉)

标签:社会组织|登记|民政局
稿源: 闽南网  编辑: 李华燕李华燕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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