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福建新闻 >>正文

前11个月福建省对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出口超5000亿元

www.ijjnews.com   东南网  2024-12-18 10:49
  

  作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福建省对共建“一带一路”国家贸易持续升温。据福州海关统计,今年前11个月,福建省对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出口5080.7亿元,同比增长2.3%,创历史同期新高,占同期福建省出口总值的45.4%。

  民营企业“领头羊”作用发挥明显。前11个月,福建省民营企业对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出口3756.9亿元,占同期福建省对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出口总值的73.9%,外贸领军活力凸显。

  马来西亚、越南、新加坡是福建省对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出口的主要市场,前11个月分别出口525.1亿、489亿、423亿元,合计占同期福建省对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出口总值的28.3%。

  先进制造业产品作为新质生产力代表,为出口共建“一带一路”国家最大亮点。今年前11个月福建省对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分别出口平板显示模组、液晶监视器、音视频设备及其零件101.2亿、44.7亿、30.3亿元。与此同时,对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出口电动载人汽车、船舶增势强劲,同比分别增长83.7%、131.6%。

  福州海关持续推进智慧海关建设和“智关强国”行动,关注企业诉求,强化政策宣介,提供“一对一”精准帮扶,因地制宜推动发展新质生产力,着力提升贸易便利水平,为福建省企业在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开拓市场、获取订单提供助力。

  (记者 陈楠)

标签:一带一路
稿源: 东南网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