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社会民生 >>正文

晋江为高龄孕产妇及新生儿购买团体保险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22-06-13 09:03
  

  晋江新闻网6月13日讯  近日,记者从晋江市卫健局获悉,为进一步保障高龄孕产妇生育安全,保障新生儿健康成长,晋江市政府在为广大市民提供新农合医疗费用补偿保障之外,专门再为全市高龄孕产妇(包括新晋江人)、新生儿购买了团体保险。

  其中,晋江户籍及外来计生户符合生育政策的高龄孕产妇(高龄:35-49周岁),因分娩导致高龄孕产妇身故、意外致残,最高可赔付10万元。夫妻一方属于晋江户籍的夫妇在保险期间新分娩的婴儿,从出生至一周岁内身故,最高赔付5万元;婴儿患有先天性疾病、其它人身残疾,最高赔付5万元。

  据悉,两项保险缴费均由晋江市卫健局统一投保,并一次性交清保险费。保险期限自2021年8月1日零时起至2022年7月31日二十四时止。

  值得一提的是,为贯彻落实中央三孩生育政策,晋江还出台支持配套措施,新增“三孩保险”模块,为三孩新生儿和育妇提供住院津贴补助。符合政策的三孩新生儿(1周岁内),因疾病到定点医院住院,将定额给付200元/天(本晋江市最高以15日为限,非晋江市最高以7日为限)。

  (记者 李玲玲)

标签:新生儿|育妇
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刘忠琴刘忠琴 [打印]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5088286。